文/黃肇鑣
美國傳統產業起源于20世紀初期,當時的鐵路大王、百貨巨子、石油大王、林業及礦產大王、汽車大王等等的經營權都已轉移到了第三、四代,除了少數幾家像福特汽車,仍由其孫子輩主持以外,其它傳統產業皆由專業經理人主持。過去20年來高科技企業的風起云涌,造就了一批又是大股東、又兼經理人的角色。
最近兩年美國股票市場的困難,暴露了企業高層主管的另一面。專業經理人的職業道德及行走法律邊緣的做法,也引起了許多評論。本文將探討美國大中型企業高層主管的一些做法及心態。
金錢掛帥
當一家公司要聘請CEO(最高執行官)或高層主管時,最主要的磋商要點是報酬、紅利、配股及如何使公司成長,增加獲利。至于如何提高員工福利、如何回饋社會、如何保護環境,則不在商洽范圍之內。
筆者知道一位CEO,他每兩三年就要董事會加薪,他的理由是每個月都有獵頭公司要“獵”他去別處當CEO。當然,過去幾年來他現在公司的好待遇、好同事、好社區等等,都是次要的了。
柏拉圖在他的理想世界里,提到為了社會的公平性,一個社區內最高薪者與一般工人之薪資,不應超過5倍。
美國著名的管理學家彼得·德魯克(Peter F. Drucker)在1980年中期建議,最高主管的報酬不應超過最低工資者的20倍。他認為CEO拿太高的報酬,對其他公司同仁員工的貢獻,是很大的諷刺。
過去10年,CEO的報酬飛速成長,完全忽略彼得大師的名言。根據美國《商業周刊》對365家企業的調查,2001年CEO薪資平均為1100萬美元,是一般工人的411倍。10年間,美國工人工資增加36%,而CEO報酬增加340%。
如根據《紐約時報》的調查,2001年200家企業CEO的薪資總額(包括本薪、獎金、股票期權等),平均為1550萬美元,是一般工人的579倍,真是驚人的懸殊。
思科公司的錢伯斯被《紐約時報》統計為報酬最高的CEO。2001年因為通訊設備需求低迷,公司業績急劇惡化,他的獎金金額是零,但是錢伯斯的股票認股權共600萬股,比2000年還多1.5倍。
筆者參加過數次大公司的股東大會,每次一定有一股東(他多半為工會代表)問為何CEO去年又增加那么多報酬,CEO的答復都是:“人事單位做過調查,比較與我們相同規模的公司,本公司的CEO報酬偏低,所以不得不做調整。”
因此比來比去,只要有一個CEO提高,其他CEO都獲益。當然,一般員工由于成本控制,裁員減薪是永遠掛在耳邊,能保住飯碗已經很好了。
短期操作
公開上市的公司,不論大小企業,近年來每季都要受華爾街市場的壓力,所以每到各季結束前兩周,高層主管都要求下屬盡量增加營業額,于是夸大營收、暫緩支出、浮報盈余等法寶都出籠。
最近較著名的例子是IBM(國際商業機器)于2001年第四季結束前三天,將其一業務單位以2. 9億美元賣出,算入當季營業收入,如此IBM剛好達到并超前華爾街預估營收。雖然IBM是合法地做,但對一般投資者卻容易產生錯覺。像IBM這種大企業都如此做,其它中小企業就不得而知了。
董事懂事
美國大小企業都有一所謂太上皇:董事會。其董事20年前皆由公司內高層主管擔任,后來為維持其中立性,絕大多數已改由外面的人來接任。為了表現企業的多元及多樣化,成員中多有黑人、女性及西班牙后裔,另外當然有其它大公司現任或退休的總裁,這些董事們不一定對企業的運轉、技術及公司文化有深入的了解,重大決策在董事會討論,大多為橡皮圖章。
有一個友人告訴筆者,他參與一個大公司的董事會,討論一個重大投資案子,友人剛好坐在兩位外部董事的旁邊,聽他們倆人悄悄地說:“有如此高的投資報酬率,在別的董事會可沒看到過。”這些”專業”的董事們顯然對“高報酬的高風險”及“高報酬預測的可靠性”都沒有深入的討論。董事們享受很好的待遇,每開一次會,一兩天時間拿到5000到20000美元薪水,另加車馬費及股票。出了事情時,又有保險公司的董事會責任險可理賠,可以說“萬無一失”。
最近安然公司及其董事們被司法部調查,他們的理由是董事會被公司專業經理人“瞞騙”了。當然也有負責的董事,在公司困難中將CEO換下。但是那多半是在外界壓力之下,不得不做的例外。
許多新創企業,董事會扮演明星般的角色,延攬知名人士支持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是重要的策略之一。最著名的例子是2000年7月上市的DVIN(Divine InterVentures)上市前董事會成員增加到43名,其中一名為籃球明星喬丹(Michael Jordan),DVIN是當時位于芝加哥網絡育成業的佼佼者,投資了52家網絡公司。
DVIN上市前三周,請喬丹來當董事,所提的條件是提供100萬股認股權,可以以1美元認股。同時公司給喬丹130萬現金信貸來買股票,多出來的30萬是代付稅金。當時DVIN的一員工在網絡上投訴,提及他及同事們在公司內努力工作了兩三年,只拿到1000到3000股認股權,而每股要以4美元來買。他希望喬丹進了董事會,公司股票可以好好上升。結果呢?上市時股票為9美元,沒多久就降到3美元,最近只剩下0.20美元,多么令人失望的名牌董事啊!
專機伺候
為了節省時間,減少離家太久的時間,美國大中型企業多有自備商用客機,根據國家商務航空協會(National Business Aviation Association)估計過去十年公司采購飛機數目增加40%,財富500大企業中,有三分之二公司有自己的專機隊。
通常專機是早上7點到8點間起飛,一部專機可乘12人,其中11人一定提早到專用小機場候機樓等候,領隊者或老總或副總一定準時到達。他一走進候機樓立刻通過候機門,直上專機,其它11人則尾隨而上。5分鐘內專機立即起飛,下午三四點,原機返回約六點左右到達,正好回家晚餐。
如果乘一般民航客機,全部行程要花上2天到3天,專機確實是方便得多。但是企業有了專機隊,濫用特權也會發生。
譬如惠普的現任女總裁三年多前就任時,第一件事就是買兩架專機,加雇數十名駕駛員、空服員及保鏢,供她使喚。另一怪現象就是許多大公司的CEO都有一部專機,24小時待命,供其公私使用。其理由是:公司如有緊急事件,可隨時啟程,譬如赴工廠察看意外,赴國會作證,或是拜訪重要客戶。
但是大公司有許多負責的單位主管,這是下屬應該做的事,當然,老二跟著老大學,一旦老大退休,就任者就可以享受此專機。
最近美國最大物產保險公司之一St.Paul Company,位于明尼蘇達州,從花旗銀行的旅行者Traveler保險部請來一位CEO——Jay Fisher,特別安排一部專機供Fisher使用,其理由是“9·11”后為了CEO旅行安全。結果股東大吵,說乘民航客機是否就不安全呢?于是公司又改口Fisher要經常出差,家仍住東部的新澤西,公司在中西部,有專機回家方便多了,回家的飛行費用要自付。但Fisher每次回家前都是先去拜訪客戶及華爾街投資者,所以回家是順道。
朋友講個故事,有一位總經理,喜好打獵,有一年特別安排一部專機讓他去一處位于鄉下的工廠考察,“順道”將他的獵犬也一并運去。
精打細算
企業大小主管收入豐富,但是許多人仍不滿足,精打細算的程度,可謂嘆為觀止。有一主管為了要買一部自用轎車,跑遍全市比價才買到最便宜的車子。同時,有一科學家提出儀器申購單,價值40萬美元,他連頭都不抬就簽字批準。
美國企業多為業務員買車子以便拜訪客戶,給業務員買的車子多為美國產的福特、雪佛蘭等,用個三四年因公里數多,就不值多少錢。可是高級主管則可配到歐洲的豪華車,像奔馳、寶馬等,開個三四年,仍然完好如新,就以低價收買,給子女、眷屬用。
如果公司由外地請來CEO或高級主管,公司也常無息貸款,協助他們買百萬豪宅。最近著名的例子是WorldCom的CEO——Bernard Ebbers,他將公司的股票抵押,借了數億元去買牧場、林場等,后來WorldCom股票下降,他向公司借了3.6億元去補洞,最近被美國證管會調查出,他的董事會回應說:“如果Ebbers將他的大量股票出售,會影響本公司股價。所以公司不得不借他3億多元。”現在案子曝光,股票大降,Ebbers也被迫辭職。Ebbers原來精打細算,想保有大量股票等著增值,再買了大牧場、林場又可撈一筆,現在看來兩頭空。他的股票原值10億元以上,現在只值數百萬,目前正售牧場還債。
這里要說的基本問題是,“Wordcom”是個長途電話及網絡公司,怎么可將公司數億現金信貸給經理人呢?真是特權的惡例。
錦上添花
美國企業一般員工有相當好的福利,像保健、壽險及退休制度等。但是高級主管其福利則另加一套。譬如特設停車位、專用健身房,也可能提供高爾夫球場會員證、航空公司貴賓卡、免費定期健康檢查、會計師協助報稅、專用的貴賓餐廳。
據克萊斯勒汽車公司退休董事長艾科卡的回憶,1970年代他任福特公司副總經理時,每天在貴賓廳午餐,一頓午餐的開銷是75美元。
許多企業給員工的紅利是每季或年底發。但最高層者另加一筆,稱為“長期獎勵計劃”(Long Term Incentive Plan),是為鼓勵高級主管作決策時,能兼顧短期及長期利益,而事實上是另外提供三五年后多領的一筆獎金或退休金。
全球巨富之一的甲骨文公司(Oracle)老板拉里·艾里森,已擁有許多Oracle的股票,身價數十億美元。他于2001年1月賣了2300股的Oracle認股權獲利7億美元。數周之后Oracle宣布,其業績會比預估要低,于是股價下跌。艾里森賣股的時間雖然在證管會合法的時間內,但對于一個已擁有那么多股票的巨富大老板兼經理人,在道義上有必要做如此落人口實的事嗎?
結語
大企業高層主管的報酬,雖然優厚,但是他們大部分是非常努力地工作。他們日夜忙著,要決定長短期策略、財務計劃、策略聯盟、杠桿并購、裁員閉廠、結交議員、打點華府、應付華爾街分析師、討好重要顧客。此外還要參加各式委員會、理事會、公益活動等等。他們如此努力,本應有好的報酬,但是過度自我精打細算,會使其數百數千甚至數萬員工失去向心力,也使一般股東覺得被騙。最近半年,大小企業出現的問題,也許是企業主管自我檢討的時機。否則美國國會將會立法來限制主管享有的權利。
全球第二名富豪沃倫·巴菲特在2002年5月其任董事長的波克夏公司的股東會上說“我在本公司賺多少,你們股東也跟我賺一樣多,我沒有股票認股權,也沒有紅利,所有利潤全體平分,我決不會像其它公司,可以CEO一人獨占大份。”像巴菲特這種正派經營的經理兼老板,能長期保持他全球巨富的名次,絕非偶然。
在硅谷有句流行的話,公司是“Build to Last or Build to Flip”,是說企業主管應該將公司建立在如“十年樹木”般的長期穩定求成長上,還是如賭場上“翻骰子”般的快馬一鞭中,以便獲利脫手呢?這是CEO們要反思的題目。(本文作者為美國富嘉創投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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