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主席將不能兼任執行總裁
安龍破產后,美國企業董事會主席身兼執行總裁的格局可能被打破。
管理顧問公司麥肯錫對美國企業董事的最新一項調查顯示,有近70%的被訪者認為應該分離這兩個角色,其中72%傾向于任命一個領導董事,獨立地進行管理。如果要在所有美國
企業內推行這項改革將非常緩慢,因為傳統上這兩項職務都由一個人擔當。
在道·瓊斯上市的30家大企業中,僅有8家分開了董事會主席和執行總裁的職能,但是這些主席通常都是由前任執行總裁擔任,如Honeywell和寶潔公司董事會主席退休后,執行總裁將接任其工作。美國一家頗具影響力的執行總裁團體Business Roundtable在其最新公布的企業管理準則中稱,在此架構下,相當多的美國企業管理得很好。
安龍事件爆發后,引發出企業董事會對公司高級主管監管不嚴的反思,要求改革企業管理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美國證交會及國會正在討論企業管理改革,而且上周五,納斯達克股票市場也發布了新的企業監管條例。
美國股東團體最終促使了納斯達克股票市場新的監管條例的公布。新的條例規定:股東有權決定選股權計劃,董事會成員必須保持獨立性以及企業的審計師監管企業財政交易的角色。納斯達克官員稱,這僅是“繼續改革”的一部分。納斯達克將于7月頒布一系列的其它監管措施。
美國證交會主席哈維皮特曾于2月時要求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對在這兩個市場上市的企業實施更嚴格的監管。據英國《金融時報》稱,紐約證券交易所可能在本周內公布新的監管條例。新的監管條例必須得到美國證交會的認可后才能實施。
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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