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
最近有消息說,通用汽車公司要在上海的張江園區建立全球范圍的“研究與開發”基地,而另一條消息是,中國出口歐洲的DVD機在英國的口岸被扣留,據說可能是因為中國企業生產的DVD機沒有向菲力普公司支付“知識產權費”,也即是說我們出口的產品是非法的仿制品。自然,這兩條新聞均與我們的“研發”問題有關。而向我詢問的記者先生更關心的問 題是,“他們”對我們的“研發”能力提出了挑戰,“我們”該如何對應?這下可為難了我。有時,甚至常常,我并不真正清楚“我們”指的到底是誰?
不過,這還是使我想到了去年我在哈佛大學期間所接觸到的一些關于“研發”的零碎的問題,當時布拉戴斯大學的加里·杰佛遜(即謝千里)教授與我合作進行了一段時間的研究工作。后來因為要回國執教,不得不中斷了這個研究項目。不過,加里和我每周一次的“茶敘”進行得還算不錯。期間,我們談論最多的話題都是與“研究與開發”(R&D)有關的。當時,我手頭的研究工作主要是工業部門贏利能力方面的,而杰佛遜教授那時主持的研究項目則是以中國國有工業部門的“研發”行為為主題的。加里反復強調,要改善中國工業部門贏利能力的長期因素,重要的還在于發展出獨立的創新能力,而這自然離不開“研究與開發”的投入增長。這個,我當然沒有什么異議了。但對于中國的事情,我不愿意這樣思考問題。
在一次茶敘之前,加里向我提供了一些數字。這些數字表明,過去的二十年,中國的研究與開發支出占GDP的比重(經濟學家稱之為“研發密度”)雖然有了一些提高,但總體上始終還沒有超過1%。而且,中國的這個密度數字還只是發達國家的1/3左右。不過有趣的是,1%似乎是個臨界點。從國家比較的角度看,一國研發密度從1%提高到2%所需要的時間似乎并不像我們想象的那么長。例如,一些研究發現,50年代后期或者60年代以來,美國僅花了10年就將這個數字從1%提高到2%。同樣,為了將這個研發密度從1%提高到2%,德國和法國也分別只用了11年和9年。在東亞,日本用的時間稍長了一些,用了19年才在1%上加上1個百分點。但韓國在20世紀80年代僅花了5年時間就完成了這個跳躍。
看起來,這些數字的變動背后很容易讓人做一些理論的猜測。一個有趣的問題是,為什么這些國家的研發密度從1%到2%所用的時間平均不過10年?誰決定了研發的密度?
加里試圖把這個問題解釋清楚,于是我們在接下來每周一次的茶敘中開始了“假說”的“研發”工作。我們很快把這個研發密度的變動模式與工業結構的變遷聯系在了一起,感覺這是一個不錯的想法。這意味著,從這些國家的研發密度“起飛”的經歷來看,工業結構向研發密集部門的轉移可能比過去顯著加快了。但這個過程顯然與國際經濟的整體化進程不斷加快或世界貿易的發展有關。因此,在我看來,一國研發密度的“起飛時間”在今天不過是貿易模式的“函數”罷了。即使是韓國,離開了它所選擇的“策略性”貿易模式,我們就難以解釋它的這個“5年”的數字。但韓國的問題與這5年的數字也不無瓜葛。
我相信,中國經濟的研發密度現在還只是接近于1%。但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們的貿易模式和工業競爭政策決定的。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經濟結構變化的速度肯定也會加快,但要走完的路還是應該走完。我們需要讓我們的產業走向成熟,競爭走向充分,我們肯定會縮短工業轉型的時間,但仍需要的是耐心,而我們好像正缺乏耐心。
就在前不久,我注意到報紙上還不時刊登一些文章,頻頻對北京中關村的發展模式進行抨擊和反思。有些IT行業的“業內人士”甚至將中關村的經濟活動形象地概括為“集市貿易”,其含義大概有二:其一,中關村至今的發展主要還是以“貿”為主,也就是以代銷和組裝他人的產品為主;其二,中關村的市場結構是非常古典的,吆喝著做生意,價格上的競爭相當激烈。我想,中關村的問題也許并不是競爭的方式問題,中關村缺乏的肯定不是研發的能力,而是時間。
我們長期以來習慣于將數字當目標來追求,于是現在就有了很多的呼聲,希望能將中國的研發密度盡快提高,突破1%這個臨界點。對于這個說法,我總是不敢茍同。很顯然,研發密度的提高不應是選擇的目標,我更傾向于將它理解為一個市場演進的結果。只要中國的分散化生產方式維持下去,只要勞動力成本低還將長期是中國的競爭優勢的主要源泉,中國的工業結構和貿易條件就難以在短期有顯著的變化。我們人為變革或者拔升中國的工業結構就會遭遇失敗。研發密度的提高并不是一個靠增加研發支出就能實現的問題。研發支出必須能夠實現遞增的回報才有經濟意義。我相信,對于當下研發的成本與回報,我們的企業家比我們自己更清楚。
(作者為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經濟學教授,近著有《走近經濟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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