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的報道,國資委有關人士日前指出,全流通政策在沒有找到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方案之前絕對不會出臺。那么,如何才能找到“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方案”呢?筆者以為,要做到這一點其實是很困難的,因為這里牽涉到一個非流通股股東的“應得利益”與“非應得利益”問題。
在目前看來,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是“肥得流油”的。但是,我們也應該注意到,這
“肥得流油”的非流通股股東利益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非應得利益”,或者說是“不合理利益”。比如,非流通股的面值發行而流通股的高價發行,由此帶來的非流通股股東所享受的每股凈資產值的增加,可以說這是非流通股股東利益的一個重要部分,但這部分利益卻是“不合理利益”。又如,以“同股同權”的名義所進行的分紅,讓自己1元錢面值折算的股票,享受著同幾十元高價發行的流通股股票一樣的分紅金額,從而獲取高額的回報,這同樣也是“非應得利益”,它是對流通股股東“應得利益”的侵占。
所以,在談到全流通過程中對非流通股股東利益要“一視同仁地給予保護”之時,在考慮到非流通股股東所能接受方案的同時,筆者以為有必要對非流通股股東的“應得利益”與“非應得利益”予以界定。所謂對非流通股股東利益的保護,應該是對非流通股股東“應得利益”部分的保護。如果對非流通股股東“非應得利益”部分也要一并予以保護,那么,這就只能是意味著對流通股股東“應得利益”的損害與侵占了。
湖北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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