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
寫文章的大忌是主題分散,我是學中文出身的,但今天卻不由得不主題分散一回。因為今天,至少有三件事情需要說,這三件事之間又沒有太多的關聯,揉不到一起去,那就犯一回錯誤,三個問題分別嘮叨吧。希望我中學時的語文老師(大學老師就不管了)閑暇時別看到我的文章,其他知情的同學也別去他那兒告狀,否則他非氣到吐血不可。
好在我的中學語文老師從不上網,也不看財經類報紙;我的同學也都老大不小的了,誰有閑工夫管你這些p事!說便說吧。
第一個問題,昨天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李榮融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國有股減持和國有股流通不是一個概念。但無論是減持還是流通,基本的出發點都應該對所有的投資者一視同仁,給予保護。
李榮融還說:不管有多大的問題,我們的目標絕不動搖。因為,建立股市本身就是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同樣要為眾多的投資者負責任。
一點思考:
在股市大跌接近一半的情況下,國有股減持或者國有股流通的問題的性質我認為已經有變化,對投資者一視同仁的問題,在2200點的時候意義特別重大,因為那時候的方案,是按照流通價格減持(當時價格都很高),1元的股票10元賣給流通股東,流通股東當時最需要的就是“一視同仁”,但沒有。最有意思的是,當時的減持方案被官方宣布為股市的重大利好,當時股民看了官方的表態,很多人歡欣鼓舞,但是股價一路是下跌,后來才知道那不是利好,是絕對的頭號利空。那時候不談“一視同仁”,而是實際上的(利好)誤導,導致股民血本無歸。
如果當時大講“一視同仁”,老百姓才會真的產生信任感;現在,股指跌到1300點了,再談“一視同仁”,心里總覺得有點特別的感覺:是不是最近媒體談到保護流通股東的利益談多了,忽略了國有大股東利益的探討?講話讀完了,發現似乎言下之意就是:流通股東的利益要保護,國有股的利益也要保證。無庸置疑,這是對的。誰不保護國家的利益,都是不行的。問題是,國有股東的利益一直在最大力的保護之中,而流通股股民的利益,已經損失到了慘不忍睹的境地了,可惜一直沒有“保護”的措施出臺。
第二個問題,浦發銀行(600000)董事會審議并通過《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議案》,擬發行不超過人民幣60億元可轉債。
一個震驚:招商銀行發債的問題,已經在市場上引發了地震,眾基金經理代表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進行了激烈的抗爭,但最后以基本失敗告終,不過,畢竟已經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也引發了招商銀行帶動市場的急速下跌。這種時候,按照常理,其他上市公司,特別是銀行類上市公司,必然引以為戒,不會貿然行事。但不,本月10號,華夏銀行宣布醞釀二次融資方案(國際金融報)。董事長劉海燕在北京“2003中國企業高峰會暨世界經濟發展宣言”的一個分論壇上說,華夏銀行正在探討發行可轉換債券、新股,抑或海外上市的二次融資方案,以解決資本充足率的壓力……市場立即為之嘩然,但劉海燕畢竟是猶抱琵琶半遮面,沒有直說,大家還有一點想像。今天,浦發銀行直接宣布60億轉債的事,市場正在陰跌的途中,改成大跌就是必然的選擇了。
第三個問題,今天的媒體都發表了東方電子的“庭審記”,我們來看一下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中的文字:“被告人姜繼增于1999年4月至7月,在擔任中經開總經理期間,為使本公司獲取不正當利益,指使公司證券總部交易部經理桑會慶等人,集中人民幣7.8億余元的資金優勢,大量連續買賣東方電子股票,致使該股票價格從22元上漲至60元,漲幅為190%……截至2000年2月17日,該股票價格每股上漲至90元(復權后)。中經開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5.5億余元。被告人姜繼增無視國家法律,身為國有公司主管人員,為使本公司獲取不正當利益……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一個疑惑:操縱股價是犯罪,這是沒有任何疑義的。從起訴書文字看,好像中經開將股價做高了是犯罪的。因為被告人姜繼增集中資金大量買賣東方電子股票,使股價漲高了。今天有一家論壇上有股民調侃到:“希望哪位高人告訴我:看好一只股票必須大量買進,怎樣才能做到光買進股價不漲?”還有人舉例說,納斯達克中的網易,股價從5毛錢幾個月暴漲到70多元,美國監管部門卻不查不管,為什么?因為股價愛漲就漲,與監管部門無關;而上市公司作假,欺騙投資者,才是必須嚴厲監管的。
這些說法可能有失偏頗,但是,我們也同樣不要走向另一個極端。假如這樣的審判被作為樣,那么,市場上一旦出現股價大漲,大家都會恐懼。
這三個問題互不相干,但是,上證指數卻直奔新低而去,今天還差幾個點,留給明天很多的猜想。但是不管怎么猜想,股民的白花銀子是每天往外猛流了。不過事情得反過來想:假如明天暴跌,一下子跌入1300點之下,上百只股票跌停板,我相信,看戲的機會到了。
(與野山聯系:ysv@21c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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