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行情以后,許多證券投資基金即所謂的“陽光資金”,一直在大盤藍籌股上增倉,而許多券商等機構投機者卻在減倉操作。市場表現說明,投機資金取得了暫時性的勝利。那么,被稱為“陽光資金”的證券投資基金為何在今年的行情中,屢屢表現出被動挨打的局面呢?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
事實上,在證券市場中,一直存在著兩種完全不同的盈利模式:一種是所謂的投資模
式。主要是根據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分紅狀況,來選擇投資對象。他們投資的主要目的,是獲取上市公司每年一定數額的現金分紅,分享由于經濟的增長和上市公司業績提高而帶來的利潤;而另一種盈利模式就是所謂的投機模式。這種方式并不在乎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如何,他們更注重的是股票走勢的歷史及目前的市場表現,他們關心的只是買賣之間是否有差價可賺。這兩種投資方式都有成功的例子,如巴菲特和索羅斯,并不存在著哪種方式是最好的方法的問題。由于較大的機構投機者會造成股價的大幅震蕩和市場的不穩定。因而,發展中國家的證券監管機構,對此類投資者總是采取打壓和限制的策略。
然而,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中,投機與投資也是同時并存的,并無孰優孰劣、孰是孰非之爭。加入世貿組織已有一年,管理層提倡價值投資,認為投機行為會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大方向是沒有錯的。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和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是希望中國的機構投資者和“陽光資金”快速成長壯大,將來能夠有足夠的抗風險能力,迎接國際投機資本的挑戰。但令投資者擔憂的是:在“政策呵護”下成長的證券投資基金,難以應對國內的機構投機者,只落得個被動上套的局面,又如何能在將來與國際投機資本對抗呢?當然,證券投資基金也有自己諸多的難處:值得長期投資的股票太少,又得定期公布市值與持倉等等。但在資本市場加快開放步伐的條件下,在與時俱進的今天,對于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是否也可多一點激勵機制,多一點淘汰機制?作為證券投資基金本身,也不能總是被動地等著投機資金來“解救”自己吧,更何況投機資金是不會來解救投資基金的。
打擊投機行為,樹立投資理念,關鍵在治本而不是治標。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加快退市制度建設、銀行向業績好的企業貸款政策傾斜等等,均是培養堅定的價值投資者的根本保障。但任何成熟的證券市場都無法完全消滅投機資金的存在。實際上,證券市場是一個“生態”市場,市場中的投資行為與投機行為本可以相得益彰的。投機資金的存在使得市場交投活躍,同時對場外資金也具有吸引作用。一旦對投機資金打擊過度,就會破壞市場的“生態平衡”,最終也將同樣讓投資基金蒙受損失和付出沉重代價。翁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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