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虎咨詢 劉 晨
為規范日益頻繁的上市公司收購活動,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與之相配套的《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又一里程碑。該《辦法》中規定:進行上市公司收購,可采用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和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等多種方式進行;可采用現金、依法可以轉讓的
證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支付方式進行;以要約方式進行上市公司收購的,收購人應當向證監會報送要約收購報告書,應披露其最終控制人;分別以掛牌交易股份和非掛牌交易股份確定不同的要約價格;規定了要約收購中五種經申請取得豁免和七種備案豁免的情形;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按照四種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
兩個辦法的出臺確立了上市公司收購的基本制度,設立了我國證券市場并購重組的“游戲規則”,為日益頻繁的上市公司收購提供了更為靈活的交易手段。它們將與兩辦法及《證券法》、《公司法》相呼應,共同構筑一個健全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法律體系,推動我國證券市場并購重組的規范發展。
但該辦法在年中時已公布過征求意見稿,市場對其利好作用已提前進行過消化,所以短期不會對市場有太大的震動。今日是十一長假后的第一天,大多數投資仍會比較消極,觀望仍是投資者的主要觀點。而市場在節前已經形成再次破位下跌的勢頭,短期沒有增量資金進場的話,大盤無疑將繼續去封閉缺口。在聯通上市之間,大盤出現轉機的可能性不大,投資者應繼續等待聯通的登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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