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信證券/肖建軍
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關于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該通知立足于強化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信息披露,加大了對此類行為的監管力度,新通知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在信息披露內容方面,都比舊通知有了更為詳盡的規定,旨在鼓勵上市公司進行實質性資產重組,抑制炒作概念的虛假重組,以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首先,由于該通知在明確界定重大重組的范圍的基礎上重點加強了對注入資產的重組方情況的披露,加強了對注入資產持續經營狀況的披露。而且通過重組,公司總資產變動比例達70%以上的,公司業務發生根本性變化,已經成為新公司的,將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議。因此只有實質性的資產重組才可能獲得“一路綠燈”。
其次,為了制止突擊重組行為,該通知細化實施重大重組的程序,從與重組方形成初步意向到注入上市公司資產產權手續辦理完畢,中間要經過至少六個環節,因此年末突擊重組的現象將大為減少。
由于該辦法將從2002年1月1日開始實施,對于那些已經連續兩年以上虧損、今年又扭虧無望的上市公司無疑再接一道“催命符”。退市的壓力越來越大的同時股價將再次受到沖擊,建議投資者堅決回避這類存在較大風險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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