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一月 深交所LOF基金終獲批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8日 14:43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昨天,記者從深圳證券交易所獲悉,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日前作出《關于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并交易開放式基金的批復》,并批準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這意味著,從今年7月起一直傳聞在醞釀中的上市開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LOFs)終于獲得了管理層的批準。預計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將在本月搶得頭籌,推出第一只LOF基金。
上市開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LOFs)是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行并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LOF發售結合了銀行等代銷機構與深交所交易網絡二者的銷售優勢。銀行等代銷機構網點仍沿用現行的營業柜臺銷售方式,深交所交易系統則采用通行的新股上網定價發行方式。LOF獲準上市交易后,投資者既可以選擇在銀行等代銷機構按當日收市的基金份額凈值申購、贖回基金份額,也可以選擇在深交所各會員證券營業部按撮合成交價買賣基金份額;鸬纳曩、贖回操作程序與普通開放式基金相同。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上市開放式基金的推出,充分利用了現有交易、登記結算網絡優勢,拓寬了開放式基金發行銷售渠道,為投資者提供了更為方便的認購和交易渠道,為基金管理公司開展開放式基金業務以及基金產品的創新提供了快捷、低成本的服務平臺,同時也為證券公司增加了新的經紀業務,創造新的利潤增長點。(記者 傅樂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