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交易限制影響深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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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2日 10:13 證券時報 | ||||||||||
見習記者 孔令敏 盡管中國聯通(資訊 行情 論壇)15億股配股于日前順利上市,但由其引起的關聯基金被迫棄配的討論卻沒有停止,業內人士認為,由于目前中國基金公司的發起人和控股股東大多數是券商,《基金法》對于基金關聯交易的限制將會對上市公司的IPO以及增發、配股、可轉債等再融資行為產生深遠的影響。
其實像中國聯通這種情況,以前也出現過,只是由于融資規模較小,給基金造成的損失都不大,所以并沒有引起市場的關注。如招商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的可轉債發行和浦發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的增發中很多關聯基金都不能參與。 一家基金公司的投資總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未來建行在新股發行的時候將會產生比聯通配售更大的連鎖反應。首先,托管在建行的所有基金都不能參與新股配售,目前共有11家基金管理公司的24只基金在建行托管(見表)。其次,以建行巨大的發行規模,其承銷團必然包括多家券商。即使按最低的承銷團只有5家券商的情況,以每家券商對基金公司一參一控的現狀來看,就將會有10家基金公司旗下的所有基金不能參與建行的新股配售。這就意味著,目前50家基金公司中將會1/3的基金不能參與建行的新股配售,這部分基金的持有人損失不可避免。另外,將來建行上市之后,還可能引發一連串的問題,比如如果長江電力成為建行的發起人股東,將來長江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再融資的時候,所有托管在建行的基金又都不能參與。 以上只是涉及了對基金公司的影響,《基金法》新規定對券商的承銷行為也造成了一定影響。眾所周知,券商在承銷大的發行項目時,為了確保發行成功,都會組成比較大的承銷團,而且也希望有更多的基金參與。但承銷團的成員越多,相關聯的不能參與發行的基金也越多,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給券商的發行造成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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