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通知:督導基金公司規范運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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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0日 16:17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何陟峰)《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已于7月1日發布實施,證監會昨日發布通知,督導基金公司進行規范運作。 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申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應當按照《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申請材料的格式與內容》的規定報送基金募集申請材料,并嚴格按照《基金法》和《運作辦法》的有關規定,擬訂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有關法律文件草案。
《運作辦法》實施之前已經成立或已獲核準尚未完成募集的基金,原基金契約內容不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的,應當在通知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的規定,將原基金契約修改為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規定的基金合同。如,原基金契約中有關開放式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約定不符合《運作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會同基金托管人按照《運作辦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原基金契約有關約定,將開放式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明確為現金方式,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后實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執行通知的過程中,應當認真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義務,切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擬采用通訊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認真驗票,由公證機關全程予以公證,并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公告公證書全文、公證機關及公證員姓名。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