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價值增長基金每10份基金單位派0.3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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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6日 12:03 博時基金管理公司 | |||||||||
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成立于2002年10月9日,已進行過三次分紅,分紅累計金額為每10份基金單位1.18元。截止2004年5月31日,本基金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105,421,271.33元。根據《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契約》的有關規定,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復核,本基金將進行第四次分紅,分紅方案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單位派發現金紅利0.30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4年6月8日 2、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10 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將按2004年6月8日的單位資產凈值轉換為基金份額。 4、現金紅利再投資的基金單位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4年6月10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4年6月10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分紅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4年6月9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4年6月10日起投資者即可以查詢、贖回。 3、凍結基金單位的紅利發放按照《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對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再投資手續費。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本基金的默認分紅方式為紅利再投資。 3、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投資者在2004年6月8日前(不含6月8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本次分紅確認的分紅方式。 4、從6月8日起,根據《博時價值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契約》的有關規定,博時價值增長基金價值增長線會隨分紅做相應調整。 七、咨詢辦法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電話:010-65171155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boshi.com.cn。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