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基金部主任稱基金法配套法規涉及三層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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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1日 06:2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在機構的準入、資格、資產質量、誠信記錄等方面制定規則和要求,讓好的機構、有誠信的股東進入市場,更好地為基金持有人服務; 從信息披露、產品設計、銷售行為等層面制定管理辦法,規范基金管理者的行為; 對基金的高管人員制定具體的監管規則
北京消息 中國證監會基金部主任孫杰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中國證監會已經制定了證券投資基金法的六個配套法規,近日即將推出。 孫杰說,這六個管理辦法和規則涉及三個層面:一是在機構的準入、資格、資產質量、誠信記錄等方面制定規則和要求,讓好的機構、有誠信的股東進入市場,更好地為基金持有人服務;二是從信息披露、產品設計、銷售行為等層面制定管理辦法,規范基金管理者的行為;三是對基金的高管人員制定具體的監管規則。 孫杰透露,今后證監會將從三個環節上加強對基金業的監管:一是事前監管,即在機構的準入、人員的準入方面加強監管,考察它們的資產質量、誠信狀況等;二是事中的持續監管,即對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資行為和銷售行為加強監管;三是事后監管,即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懲處,以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孫杰還表示,今后中國證監會還將從推動基金管理公司為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和發展服務、拓寬合規資金進入資本市場的渠道、出臺有關受托理財服務的法規等方面入手,進一步推動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的發展。 上海證券報記者 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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