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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學苑: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一覽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2日 12:12 廣州日報大洋網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包括:1、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會;2、取得基金收益;3、監督基金經營情況,獲取基金業務及財務狀況的資料;4、申購或贖回基金單位;5、獲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資產。

  而基金持有人的義務有:1、遵守基金契約;2、繳納基金認購款項及規定的費用;3、承擔基金虧損或者終止的有限責任。(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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