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轉開”是基金持有人一廂情愿 豪賭不足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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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0日 10:57 證券時報 | ||||||||||
□宏源證券 黃艷斌 有讀者點題:最近,我們頻頻聽聞封閉式基金將轉成開放式基金的消息,將信將疑,但又恐傳聞成真,錯過一次獲取暴利的機會。請問“封轉開”有可能嗎?我們又該如何面對?
近期,沉寂多時的基金“封轉開”題材,又在市場傳言的刺激下,提起了一些投資者的胃口。其讓人興奮的理由是,19只高折價的封閉式基金契約將要在2008年到期,如若實現“封轉開”,短期內將會給投資人帶來豐厚的回報。而QFII近來大舉建倉封閉式基金,又加劇了投資者對這種預期的盼望。面對市場上火爆炒作的“封轉開”誘惑,投資者該如何看待呢? 基金持有人渴望“封轉開” 現今對“封轉開”呼聲最高的是,包括保險公司在內的基金持有人。保險公司是封閉式基金最大的持有者,大約占封閉式基金36%的份額。據統計滬、深兩市封閉式基金的折價率為26%,如若“封轉開”,將蘊藏240億的利潤。實際上,“封轉開”的走向,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持有人和基金公司雙方的博弈。對于封閉式基金的持有人而言,如若“封轉開”可在短期內獲得高額的收益;而基金公司卻可能由于“封轉開”,而自身利益受損,并由此引發清盤的風險。封閉轉開放,雖然在短期內,能夠使封閉式基金擺脫折價交易,但這只是一次性的拯救措施,基金業發展的核心問題依然存在,“封轉開”并不是解決封閉式基金折價最好的方法。 另外,“封轉開”也是危險的。因為封閉轉開放一旦實施,保險資金和一些既得利益者,就會贖回手中的基金份額,從而,斷送中國資本市場多元化的渠道,市場不能因為某一個行業的利益而影響整體利益。 2004年6月1日起《證券投資基金法》將實施。該法規定持有基金總份額10%的投資者,可以要求或自行召集基金持有人大會,審議基金封閉轉開放的議案。但是,相關法規尚未正式通過,“封轉開”到目前為止,只是基金持有人的一廂情愿。 “封轉開”會引發風險 歷史經驗表明,封閉式基金轉型,必然會引起相關各方利益的重大調整,對封閉式基金的前途、基金業及整個證券市場的發展產生重要的影響。統計顯示,美國實施“封轉開”時,6個月內基金凈值下跌超過28%;而臺灣“封轉開”的情況則是,60-70%的基金份額被贖回,凈值損失30%以上。為應對基金持有人的大量贖回,基金管理人不得不拋售股票,由此給臺灣股市帶來了數百億的賣壓。同時,少數套利者推波助瀾,導致臺灣股市跌跌不休。而股票市場的大幅下跌,又連累基金單位凈值的大幅下降,在預期單位基金資產凈值要下降的情況下,基金持有人出現了恐慌贖回,又進而帶來了股票市場的下跌,形成惡性循環。基金大量贖回的發生,不但對臺灣基金業本身,而且對整個臺灣證券市場來說都是致命的,原始投資人無法再認同封閉式基金,封閉式基金的發行不得不擱淺。 前車之鑒,后事之師。我國股市規模較小,目前大面積實施“封轉開”,可能由此產生基金公司大規模增減倉位行為,從而引發股市的動蕩,一系列股市風險由此產生。因此,我國目前大面積實施“封轉開”的可能性不大。 操作對接障礙 從操作層面上來看,由于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交易方式不同,要實現封閉轉開放,相關資料、交易方式及交易場所的對接還存在著一定的障礙。 目前,封閉式基金持有人的資料保存在證券交易所,而開放式基金的持有人資料都保存在基金管理公司及代銷機構。要實現資料的轉換從交易所結算中心到各地代理人的賬戶需要設計相應的接口,并保證資料轉換的安全性和準確性,這是一個很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在系統運作暢順之后才能實現。封閉式基金交易場所在各地證券營業部,而開放式基金則是投資者直接通過基金管理公司及銀行等代銷機構進行申購和贖回。當證券營業部網點與代銷網點并不一致時,如某些偏遠地區沒有代銷網點,持有人辦理申購與贖回手續將成為難題。 豪賭“封轉開”不足取 應該承認,目前市場上的折價封閉式基金本身具有長期投資價值。封閉和開放不能相互取代,我國基金業的發展也應該是多元化的,封閉有封閉的特點,開放有開放的好處。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由于市場上對“封轉開”預期的瘋狂炒作,使一些投資者頭腦發熱,陷入盲目投資的誤區,豪賭“封轉開”,其實這是很不理智的。 我們應該明白,目前關于市場上傳言中的所謂“封轉開”的具體政策尚未出臺,此時投資者如果憑自身的想象,拍拍腦袋就去所謂的“博政策”,是相當冒險的,弄不好將會使自己的投資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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