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盈鴻利收益證券投資基金第五次分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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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7日 01:2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寶盈鴻利收益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成立于2002年10月8日,已進行了四次分紅,分紅累計金額為每10份基金單位0.7元。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根據《寶盈鴻利收益證券投資基金契約》的有關規定,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核實,本基金決定實施成立以來的第五次分紅,現將分紅的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以2004年4月5日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本基金決定向全體本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單位派發紅利0.6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最后交易日:2004年4月8日 2、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4年4月9日 3、紅利發放日:2004年4月12日 4、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單位的單位資產凈值( N A V)確定日:2004年4月12日 5、現金紅利再投資的基金單位可贖回起始日:2004年4月14日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4年4月12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2004年4月12日的單位基金資產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本公司對紅利再投資所轉換的基金份額進行確認并通知各銷售機構。2004年4月14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3、最后交易日之前(含2004年4月8日)凍結的基金單位的紅利發放按照《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1998]55號《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紅利再投資費用。 六、提示 1、截止最后交易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截止最后交易日贖回的基金份額將不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暫停交易。 2、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寶盈鴻利收益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紅利再投資方式。 3、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最后交易日之前(含2004年4月8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a l l C e n ter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2004年4月8日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七、咨詢辦法 1、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 h t t p:// w w w. b y f u n d s. c o m。 2、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755)83276688。 3、中國農業銀行各代銷網點以及國泰君安、聯合證券、國信證券和招商證券的證券營業部。 特此公告。 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4月6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