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披露自律處分信息。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及簿記管理人,在承銷發行工作開展中,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是個別債務融資工具未按照發行文件約定開展余額包銷,擠占了其他投資人的正常投標,違背了公平公正原則,并影響了發行利率。二是低價包銷多期債務融資工具,影響了市場正常秩序。三是多期債務融資工具的簿記建檔利率區間未在充分詢價基礎上形成,發行工作程序執行不到位、工作開展不規范。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江蘇銀行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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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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