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武:跨國產權秩序歷史變遷及對中國的啟示(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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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5日 12:04 《新財富》 | |||||||||
英帝國時期的海外產權保護架構 雖然中國企業今天才開始跨國,但西方國家已跨國擴張了近500年,過去幾百年里它們逐步建立了跨國產權規則,這些規則也為今天的中國企業所直接利用。對于剛起步跨出去的
在沒有規模性國際貿易之前,跨國產權秩序自然無法形成。在東亞,從唐朝開始就有了以中國為中心的朝貢貿易體系,但是東亞的朝貢體系一方面只是地區性的,以東亞和周邊國家為參與者,另一方面那只是一種相對簡單的貿易關系。朝貢貿易不是隨時可來、隨時可往,除了朝鮮、越南等關系特別的國家可一年一貢外,多數國家只能三、五年才能朝貢一次。那種跨國經濟關系只有貨物交易,而沒有資本投資交易,因此朝貢體系下不能發展出一套跨國產權保護的秩序。當然,中國各朝執行的海禁也使跨國秩序不可能形成。 跨國產權秩序最初是在中世紀歐洲城邦國家間形成的。由于眾多城邦國的地理面積和資源都有限,這自然會促成彼此間的貿易往來,也必然促使各小國在某些領域的專業分工細化,于是就有了跨城邦國的投資創業(或許,在中國統一之前的各小國間也曾發展了某種跨國產權秩序?這當然也取決于當時的生產技術水平。)。因此,跟當時的中國等大國不同,這些城邦小國反而被逼著去相互貿易、相互投資,這就為跨國貿易、跨國產權秩序的建立創造了條件。正如明朝皇帝所說,“中國之物自足于用,而外國不可無中國之物”,結果是,像中國、印度這樣的古老大國反而沒能參與國際秩序的建立,等西歐城邦國家通過跨國秩序的建立把自己做強之后,中國、印度等只能被強迫加入這種秩序。 在中世紀的歐洲,城邦國家出于自己的經濟需要,彼此間簽訂貿易與產權條約。到十九世紀,歐洲國家之間的產權保護體系基本成熟。由于各國間的經濟依賴度非常高,因此在意識到“如果一國隨意剝奪外國人財產,其它國家會對其進行經濟制裁”之后,這種威懾足以迫使各國尊重外國人在本地的投資財產,在多數情況下不需要借助武力保護跨國產權。 但是,13世紀馬可.波羅的中國行讓西歐人知道“天外有天”,大大刺激了他們拓展海外貿易的夢想,最后導致哥倫布于1492年發現了美洲大陸,翻開了世界歷史全新的一頁,標志著西歐在全球擴張的開始。可是,當他們想把歐洲城邦國間的這些跨國產權規則延伸、推廣到其它洲的時候,情況就大不一樣了。亞、非、拉各洲的文化和治理傳統跟西歐的大大不同。 從1492年到1800年左右的300年間,西歐人在亞洲、非洲與美洲大陸各地基本都靠殖民地體系來維護他們在海外的貿易和投資權益。這種殖民地體系當然犧牲了殖民地人民的權利,對后者不公正。這也是為什么我們以往都是從殖民主義受害者的角度談論世界史。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講,特別是在今天中國面對海外投資安全挑戰之后,我們更應換個角度來看待這段歷史。1492年之后,當西歐人來到美洲、非洲和亞洲國家做生意的時候,他們在各地面對的“敵意”是可想而知的。跟他們自己國家的文化和法治秩序相比,他們會認為在那里看到的是“野蠻”人和“野蠻”社會。我們姑且不說西歐人的看法是對還是錯,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他們會感到人身安全以及所帶貨物的安全隨時受到威脅。這是不同洲之間的人們交往之初所必然經歷的。 比如,正如前面講到的,即便到了全球化時代的今天,中國人的商店與企業和中國人本身都還在委內瑞拉、西班牙、巴基斯坦受到威脅,甚至被火燒掉。那么,一百、幾百年前當歐洲人來到亞、非、美洲國家時所面對的人身與財產威脅則當然可想而知。又例如,16世紀末當利瑪竇來到中國香山時,就看到蓋著總督大印的布告:“現在澳門犯罪違法之事所在多有,皆系外國人雇用中國舌人(翻譯)所致。此輩舌人教唆洋人,并泄漏我國百姓情況。尤為嚴重者,現已確悉彼輩竟教唆某些外國教士學習中國語言,研究中國文字。此類教士已要求在省城定居,俾得建立教堂與私宅。茲特公告,此舉有害國家,接納外國人決非求福之道。上項舌人倘不立即停止所述諸端活動,將嚴行處死不貸。”這些語言雖然出自400年前的總督,但即使在現代中國這聽起來還是那么熟悉。 因此,在不同國家、不同文化間的往來還處于最原始階段之時,一種野蠻但可能在貿易上較有效的產權保護方式是強制所到之處的社會為殖民地,把西歐本國的法律和政府制度強套在殖民地社會上。這樣一來,當歐洲人在亞、非、美洲做生意時,在合約執行與產權保護機制上他們就不用太擔心,而是會感到“就像在自己國家一樣”。海外貿易與跨國投資由此而變得相當安全。 當然,那種不平等的殖民體系無法長久維持下去。1776年美國從英國殖民地中獨立出來。隨后,1812年墨西哥從西班牙的殖民控制中獨立出來。在接下來的十幾年里,委內瑞拉、智利等拉美國家都先后獨立。于是,美洲大陸成為眾多享有一定主權的獨立國家,開始挑戰殖民體系下的跨國產權秩序。 實際上,在美洲國家走向獨立的同時,另一個新趨勢也在形成。按一般的共識,工業革命于1780年左右開始于英國的紡織業,使英國的機制棉布等紡織品產量大增,也大大超出當時約有1000萬人口的英國所能消費的容量。加上其制造業機械化程度的上升,英國從19世紀初開始成為“世界工廠”,可以用機器為世界制造大批的紡織品等商品。因此,對于只有1000萬人口的英國,當時面對著兩大挑戰:第一,它必須保證其制造業所需要的原材料(比如棉花),這些需求僅由英國本土是無法滿足的;第二,它必須保證有巨大的出口市場,機械化生產的大規模制造品是英國本土所無法消費完的。因此,那時的英國所面對的外貿挑戰就像中國今天面對的一樣:到外面找最多的資源,同時到海外找最大的出口市場。看到美國等美洲國家一一獨立,英國自18世紀末開始重新把注意力放在難以打入的亞洲市場。 18世紀末開啟的工業革命也同時帶來另一種挑戰。在那之前,西歐公司在亞、非、美洲的經濟活動主要是單純的貨物貿易,除了在美洲的種植業和礦業之外其它并無太多的投資性財產。比如,在鴉片戰爭之前,英國人從歐洲把紡織品運到印度,賣掉后在印度換成鴉片運到廣東,再在廣東把鴉片或銀子換成中國的茶葉和絲綢,之后再把茶葉與絲綢運回歐洲。這中間英國商人并不需要在中國投資建廠,只需維護一些庫存倉庫即可。 可是,工業革命中產生的機器制造業、蒸汽輪船、鐵路,以及19世紀的電力、電報、電話等等新技術,讓英國等西歐人開始在美洲、亞洲、非洲的許多國家做大規模的建設投資。比如,19世紀中,英國在美國、阿根廷、印度等地大舉投資修鐵路、開礦山、建銀行。這使得英、法、德等國家的海外利益不再只是簡單的貿易關系,而是大規模的財產利益。到19世紀末,英國每年在海外的投資有時超過其在本國的固定資產投資,把資本投向現殖民地和前殖民地國家。因此,其海外產權的保護是關系到整個英國社會的首要問題,保護海外產權比任何時候都更重要。 那么,英國當年是如何保護其海外產權的呢?在亞洲和非洲,英國繼續延伸其殖民地體系,比如,新加坡(1824年)、香港(1841年)、馬來西亞(1867年)、埃及(1882年)等相繼被英國殖民化,由此維護其在這些地方的利益。但是,1823年之后英國在北美和拉美面對的是一個個獨立的國家。特別是1823年美國總統門羅(James Monroe)宣布“美國將視任何歐洲強權對新獨立的拉美國家的侵略為對美國本土的侵略”,也就是所謂的“門羅原則”(Monroe Doctrine),從那以后拉美國家不再有被重新殖民化的壓力,而是有較多的主權。因此,英國和其它歐洲強國不再能依靠殖民化來重建原來在美洲的產權保護秩序。 19世紀至20世紀初,英國在拉美的財產安全主要依靠三種保護機制。第一是靠擁有世界上最強大的海軍。比如,到1815年,英國皇家海軍擁有214艘高噸位軍艦,法國有80艘,俄國40艘,而西班牙有25艘。有意思的是,那時候英國的陸軍只有25萬人,遠比法國(60萬人)、俄羅斯(50萬人)和普魯士(德國的前身,27萬人)的陸軍要小。這也說明英國至高無上的絕對海軍優勢是它能于18、19世紀主宰海外貿易的重要原因。對于一個跨國公司大國來說,制海權是何等的重要。相比之下,陸軍更多是為內向型社會服務的。正如筆者在本刊2004年1月號《志武講壇》欄目中所談到的,直到20世紀初之前國際社會還認為用軍隊去另一國家追債、追回被剝奪的財產是資本輸出國應有的權利,因此,英國海軍是其保護海外投資安全的重要手段,從1820至1914年間英國在拉美為了維護其財產權至少動武40余次。圖1標出了1898年時英國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海軍基地和站點,從圖中能看到英國皇家海軍當年為其海外經濟利益所提供的保障。 英國海外產權的第二種保障是“軟”性的:各國(特別是美洲國家)對倫敦金融市場的依賴度。人們稱歐洲是20世紀之前“世界的銀行家”(the world's banker),而倫敦又是歐洲的金融中心,擁有當時世界上最旺盛發達的證券市場和銀行業。特別是在1870-1871年法國與普魯士戰爭摧毀巴黎、法蘭克福等歐洲大陸金融中心之后,倫敦更成為拉美國家不可缺失的融資中心。到1890年之前,拉美國家的主要融資手段是借債,而19世紀拉美國家近四分之三的債務融資都來源于英國倫敦。因此,美洲各國都不敢隨意侵占英國人在當地的財產,不敢隨便沒收或傷害英國產權,否則他們會失去倫敦這一最重要的融資途徑。 英國的第三種海外產權保護手段是其工業技術優勢。正如前面所說,19世紀西歐在拉美等地的直接投資主要以鐵路、蒸汽輪船、制造、通訊、電力、礦山還有后來的石油開采等領域為主,而這些在當時又都是正在興起的工業革命新技術,是拉美和其它發展中國家所不具備的技術。因此,這些技術上獨一無二的優勢也可威懾當地政府或社會,使他們意識到即使沒收、剝奪外國投資者的這些財產,他們自己也無法運作。技術上的獨特優勢可為海外投資提供比較自然的安全保障。 了解當年英國和其他西歐強國的海外財產保護體系,我們能看到中國海外投資不安全的眾多方面。第一,中國并無強大的海軍,這是自明朝永樂年之后形成的現實。正如下面講到的,好就好在今天的世界秩序下即使沒有海軍也可進行外貿以及海外投資。第二,中國并沒有發達的金融市場。相反地,中國自己還得依賴國際金融市場,而不是國際社會依賴中國的。第三,到目前為止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優勢是廉價、眾多的勞動力,而不是獨一無二的技術優勢。因此,中國似乎不具備這三類威懾力中的任何一種。那么,中國已投和將要投出去的百億、千億美元是否存在太多的潛在安全危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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