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言刑名 鑄鼎余心--刑事訴訟法修改前瞻實錄(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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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2日 15:51 新浪財經(jīng) | |||||||||
主持人 我們今天談了很多黑色幽默,但更多的是黑色憂愁。剛才陳教授說了,如果司法制度不改,刑事訴訟法修改意義不大。司法體制改不下去了,刑事辯護也就辯不下去,人權(quán)保障也就保不下去了。我想冀祥德教授對這個也有幾句話想說,讓我們聽一聽他的意見。 冀祥德: 我的發(fā)言很簡單,一個感謝,兩個問題。首先,感謝同學們和三位專家今天晚上和我一起探討刑事訴訟法的修改這個問題。兩個問題,就是我們?yōu)槭裁匆薷男淌略V訟法,以及怎樣修改刑事訴訟法。 為什么要修改刑事訴訟法?九七年召開了“刑事訴訟法實施一周年座談會”,我首先提出了刑事訴訟法修改后律師閱卷難、審查難、調(diào)查取證難的“三難”問題。安徽大學法學院的李教授又加上了辯護難、職業(yè)保障難,概括為“五難”。刑訴法修改八年來,方方面面問題不斷地涌現(xiàn)。從司法理念上來說,現(xiàn)代法制社會發(fā)展的歷程是,程序公正慢慢成為實體公正的內(nèi)容。而我們的刑訴法是為刑法的正確實施而制定,這種典型刑事訴訟法的程序工具主義觀念暴露無疑。在我國,“崇尚實體,輕視程序”已成為不爭的事實,如果想要使程序公正,我們就必須強調(diào)立法中、司法中的形式公正。這里也隱含了一個人權(quán)保障問題,當你為貪官、黑社會頭子等辯護時,你將面對公眾輿論的壓力和“禮遇”,就像田律師為劉涌案辯護一樣。田律師在一次講話中道破天機:壞人難道沒有辯護的權(quán)利?有人問,律師是為了國家還是為了個人?我反問他,是個人需要律師,還是社會需要律師?這里其實隱含了一個人權(quán)保障在刑事訴訟領域中刑事辯護上的基本哲理。當司法理念和人權(quán)保障的理念深入到我們的生活領域時,中國刑事訴訟法如果仍然堅守變相承認刑訊逼供、明顯規(guī)定羈押、明顯沒有規(guī)定證據(jù)制度等等人權(quán)保護的基本內(nèi)容,就是逆歷史潮流而動了。這就是為什么我們要修改刑訴法的第一個問題。 從另一個角度看,在司法工作理念和人權(quán)保障觀念日漸深入人心時,我們的司法者已經(jīng)在司法活動中進行了實踐,如“辯訴交易制度”等。在司法領域內(nèi)的自發(fā)改革,表現(xiàn)了司法機關對我們的訴訟制度進行改革的愿望及其“以身試法”的勇氣。 第三個問題,從世界范圍看,司法公正應該有最低的公正標準,聯(lián)合國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刑事司法準則就是衡量這個標準的依據(jù)。試舉一例,九八年十月,我們加入了《公民權(quán)利與政治權(quán)力國際公約》,其規(guī)定“被告人不得自證其罪”和“不得強迫被告人承認自己有罪”等基本規(guī)定,而刑事訴訟法卻規(guī)定“被告人有如實回答的義務”。這是我們?yōu)槭裁葱薷男淌略V訟法的理由之三。 理由之四,刑訴法的職能就是保證實體法刑法的實施,實際情況卻是當刑法已經(jīng)以“危害國家安全罪”代替“反革命罪”時,刑事訴訟法仍保留“反革命”罪名。刑訴法與實體法的沖突,還遠遠不止這些。 理由還有很多,我們暫且按下不表,來談談怎樣修改刑事訴訟法。 首先,要在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上動手術(shù)。增加三個基本原則:程序優(yōu)先原則;控辯平等原則,表現(xiàn)為控辯雙方訴訟地位、手段上的平等;被告人不得自證其罪原則。 其次,要修改刑事訴訟法的原則。比如無罪推定原則,我們的無罪推定原則實質(zhì)上是法院的審判權(quán)問題;修改司法獨立原則,實現(xiàn)法官與審判組織的獨立;修改程序公開原則,不僅是審判程序的公開,偵查、起訴、執(zhí)行程序都需要公開,看得見的正義才是真正的正義。既然我們要追求正義,為什么不能把整個訴訟程序公開呢? 第三個方面,修改刑事訴訟法的相關制度。首當其沖要修改辯護制度。我們所說的“五難”其實是辯護難,中國律師的處境現(xiàn)在就像冰天雪地里的行車人,既想達到目標,又要注意黑暗道路上的冰雪和溝壑,處境可想而知。這是中國辯護律師的生動寫照。其次修改證據(jù)制度,以及若干程序,如犯罪嫌疑人的詢問程序、羈押制度、一審二審程序、死刑復核程序等。 鑒于時間關系,我就說這么多。謝謝同學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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