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劉凱湘簡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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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6日 19:41 新浪財經 | |||||||||
劉凱湘,男,1964年12月2日出生,漢族,中共黨員,湖南攸縣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會員,北京民商法研究會理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員,北京市高等學校優(yōu)秀青年骨干教師,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教育學院、首都師范大學、上海大學等兼職教授。 1984年7月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7月畢業(yè)于北京大學,
1988年-1990年參加國務院和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聯(lián)合課題組“改革中的經濟秩序創(chuàng)新――中國經濟合同運行狀況調查”,并作為主筆人之一撰寫了課題主報告,該報告因首次提出市場經濟秩序和市場契約化的命題而受到當時法學和經濟學界的重視。1990年撰寫的《論經營權與國有企業(yè)產權制度改革》獲論文競賽-等獎。1993年與他人合著的《契約觀念與秩序創(chuàng)新――市場經濟的法律文化思考》在全國首屆法學圖書評比中評為優(yōu)秀著作。《意思自治原則的變遷及其經濟學分析》被評為《中外法學》1997年度優(yōu)秀論文。《我國合同違約狀況分析》被評為《中外法學》創(chuàng)刊十周年優(yōu)秀論文。《論商法的性質、依據(jù)與特征》被選入《中國改革發(fā)展文庫》。先后撰寫專著(含合著)4部,參加教材編寫7部,主編教材3部,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外法學、中國法學、現(xiàn)代法學、法律科學等報刊及國內、國際學術會議上發(fā)表論文近40篇,累計完成科研成果近150萬字。1992年-1994年曾兩次赴英國蘭開夏中央大學進修、訪問,同時以中方指導教師身份赴芬蘭講授中國商法。曾赴日本、美國等考察、訪問。1992年至1995年曾任北京商學院法律系副主任。擔任司法部律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特邀專家。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釋起草小組成員。曾任中央電視臺教育節(jié)目法學系列講座主講人。 教學獲獎情況: 1、 全國商業(yè)系統(tǒng)優(yōu)秀教師(1990年) 2、 北京地區(qū)高等學校優(yōu)秀青年骨干教師(1994年) 3、 北京地區(qū)高等學校中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競賽優(yōu)秀獎(1994年) 4、 北京商學院中青年教師教學觀摩競賽一等獎(1991年) 5、 北京商學院中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競賽青年組第一名(1993年) 學術成果 一、代表性著作、教材 1、《契約觀念與秩序創(chuàng)新――市場經濟的法律文化思考》合著,北京大學青年學者文庫,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3月版 2、《市場與契約化》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11月版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11月版 3、《市場管理》主編,光明上報出版社1993年9月版 4、《民法學》主編,高等學校統(tǒng)編材料,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1月版。 5、《民商法原理與實務》魏振瀛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9月版 6、《法學概論》陳光中主編,高等政法院校規(guī)劃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8月版 7、《商事法經濟法》副主編,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教材,法律出版社1999年5月版 8、《商法教程》副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9月版 9、《新編經濟法》合著,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8年9月版 10、《經營權》專著,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 二、代表性論文 1、《企業(yè)經濟聯(lián)合體的法律性質》《政治與法律》1986年第2期,5000字 2、《論國家所權有與全民企業(yè)經營權的關系》《北京大學研究生學刊》1986年第3期,9000字 3、《改革中的經濟秩序創(chuàng)新――關于我國經濟合同運行狀況的報告》 《中國:發(fā)展與改革》1987年第7期,30000字 4、《論合伙企業(yè)的法律地位》《北京社會科學》1988年第4期,5000字 5、《經濟契約化過程中的摩擦初探》《光明日報》1988年8月25日,11000字 6、《我國合同解紛狀況的啟示與公平裁決的困擾》《中國法學》1988年第5期,10000字 7、《我國合同違約狀況分析》《中外法學》1986年第6期,10000字 8、《論經營權與國有企業(yè)產權制度改革》《北京商學院學報》1992年第2期,12000字 9、《民法典一我國民事立法必由之路》《法律科學》1993年第5期,9600字 10、《發(fā)展市場經濟需要制定商法典》《光明日報》1994年6月10日,3000字 11、《經營權與國有企業(yè)產權制度》《中外法學》1997年第2期,3000字 12、《意思自治原則折變遷及其經濟學分析》《中外法學》1997年第4期,11000字 13、《契約程序論》《政治論壇》1997年第6期,約12000字 14、《論商法的性質、依據(jù)與特征》《現(xiàn)代法學》1997年第5期,22000字 15、《合伙企業(yè)立法價值評析》《中國商業(yè)法制》1998年第2期,6500字 16、《股東權的性質探計》《北京商學院學報》1998年第4期,5500字 17、《動產租賃制度若干理論問題研究》《中國商業(yè)法制》1998年第11期,8500字 18、《所有權的人性根據(jù)》《中外法學》1999年第2期,約10000字 19、《論提單的債權性質》《法學雜志》1999年第3期,4400字 20、《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比較研究》《浙江社會科學》1999年第4期,11000字 21、《論合同法預期違約制度適用范圍上的缺陷》《法學雜志》2000年第1期,約5000字 22、《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研究》《商法研究》(第一輯),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277頁,約3200字 23、《論民法的理念與性格》《法學評論》2000年第1期,10000萬字 主要學術觀點: 私法及萬法之源。 民法乃市民社會之法。 私權神圣、私法自治乃民法之理念與性格。 民法為商品經濟一般規(guī)律與人性一般要求之反映。 中國固無民法觀念基礎,卻有民法制度之淵源。 觀之當代,商法于市場經濟之重要性愈益凸顯,私法乃由民法與商法共同構成。 培育當代中國市民社會之經濟基礎與文化理念對中國之現(xiàn)代化至為重要。 人身權法為民法之根本,財產權法為民法之精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