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FDA高級官員約翰·斯蒂吉先生在北京就中國中藥產品及保健食品出口美國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美FDA機構從未委托任何第三方頒發所謂的FDA證書。目前,還沒有一種中草藥得到過FDA認證。以下是FDA(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的中文聲明:
我們從一些報告中得知一些獨立實驗室聲稱“代表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以下簡稱FDA)審批中藥和保健食品”,并一直在為公司及產品頒發證書證明其符合FDA的要求。一些藥品制造商選擇一個“第三方”咨詢公司代表他們同FDA溝通,需要明確注意的是,第三方咨詢公司只能代表制造商的利益。。FDA在中藥或其他藥劑產品的進口和審批方面從未授權任何第三方咨詢公司代表他們行使其職責。“第三方”機構的作用僅限于促進廠商同FDA進行交流。任何第三方都沒有權力頒發“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注冊認證”,也沒有權力保證FDA將批準藥品制造商的產品。
有一些中藥產品作為“保健品”進口到美國市場,“食品增補劑產品”是一種含有一種或多種“可食用成分”,功能在于對食品具有補充作用的口服產品。這些成分可能含有維生素、礦物質、草本或植物性藥材、氨基酸以及其它可食用物質。但是,這些產品屬于食品而非藥品。因為是食品,也就不可以聲稱能夠治療、治愈或者預防疾病。根據現有的美國法律,保健食品在進入美國市場之前不需要FDA預先認證即可直接進口美國。任何一種準備作為保健食品出售的產品,具有符合FDA現有規定的標簽且服用安全,即可進口美國。
關于保健食品,由于其進口和銷售都不需要FDA的審批,代表制造商利益同FDA溝通的第三方所頒發的“證書”即是不真實的。制造商有責任保證其產品及其標簽符合FDA的要求。咨詢公司可以在這方面協助公司遵守FDA關于保健食品的監管要求,FDA不會將第三方的認證視為一種產品可能適合在美國銷售的依據。如果FDA有任何疑問,他們將直接向制造商或其進口代理商進行調查。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JOHN F·STIGI
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約翰·斯蒂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