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實習生 余輝) 近期,印度爆發了10年來第3次重大的股票丑聞。對此,印度廣大投資者表示,印度投資者不需要形同虛設的監管機構,這樣的部門應該“趁早下課”。
投資者對于監管印度股市的部門──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印度證交會)極其不滿。他們指責這一監管機構對于近來一些不正常升值的股票不聞不問,對于打法律擦邊球的交易行為也基本不采取任何阻止措施。而當這個月股市開始下滑時,證交會針對某些形式的質押交易所頒布的臨時禁令卻扼殺了股市的流動性,使得不少經紀人紛紛淡出市場。直到去年,印度證交會僅對一起內部交易案件進行了指控。
這次丑聞造成的經濟損失目前還不清楚。但丑聞已激怒了國內廣大的中小投資者。一些專家表示,他們懷疑印度證交會是否有能力清除印度股市中的種種“黑幕”。前任印度證交會官員古帕說:“證交會在很久以前就應該被重組了,這次丑聞并不是像晴天霹靂般突然爆發的,它是問題長期累積的后果!
而印度證交會則辯護說,之所以會出現如今的惡果是因為證交會缺乏強制的管轄權力。他們無權凍結任何經紀人的銀行帳戶或是沒收單據。印度政府曾于1998年提議給印度證交會更大的執法權力,不過至今情況都沒有改善。一名證交會的高級官員說,人們在盼望著奇跡發生,盼望證交會的權力能被加強,不過這種盼望是不切合實際的。
印度證交會是在1992年開始運作的,其時正值印度爆發了一起金額高達數億美元的股市丑聞,該證交會的建立也意在監控股市的操作運營。為了做到與其他印度官僚組織不同,該董事會聘用的都是年輕的商科畢業生和來自投資公司的年輕人。證交會曾經因為幫助印度快速實現了股票交易電子化而受到了贊揚。但好景不長,證交會于1997年查出了一起有關Hindustan Lever公司內部銷售的案件,最后發現其幕后指使竟是當時的財政部長。之后1年,印度爆發了第2次股市丑聞,牽涉到了3家大公司,可隨后對他們的起訴也不了了之。近年來,證交會的工作越來越使人失望,終于引爆了第3次重大股市丑聞。
編后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面對接二連三的股市丑聞,印度投資者終于發出監管者“下課”的吶喊。發生在比鄰之國的這一事例見出人心向背:堅強有力的監管不僅不會遭遇市場冷眼,而且從本質上說,這其實也正是健康市場的渴求和期待。
同為發展中國家,同為亞洲新興市場,印度股市在付出沉重代價后悟出的這份理性,應當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鮮明鏡鑒。中國股市問題不少,這是時至今日已無人諱言的事實。這種現狀逼迫著監管者必須有所作為。就在編發這篇報道的時候,傳出了中國證監會通報12家違規公司的消息。這種巧合會使人們依稀感受到,在謀求規范發展的進程中,中國證券市場也許不必支付印度股市正在繳納的巨額“學費”了!秶H金融報》(2001年03月29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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