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商務部發布2011年第19號公告,公布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淀粉反補貼調查的初步裁定。該案是中國對歐盟進口產品的首起反補貼調查。
公告稱,自2011年5月19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歐盟的馬鈴薯淀粉時,將依據本案初裁確定的各公司的從價補貼率向海關提供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其中,法國羅蓋特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7.70%,荷蘭艾維貝公司和德國艾維貝馬鈴薯淀粉工廠的從價補貼率為11.19%,其他歐盟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11.19%。此外,商務部已于2011年4月19日開始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淀粉征收12.6%至56.7%的反傾銷稅。
就在兩天前,歐委會就對華銅版紙反傾銷反補貼案做出終裁,裁定對中國企業征收4%-12%的反補貼稅率和8%-35.1%的反傾銷稅率,啟動了歐盟對華首次反補貼稅的征收。
有分析稱,中國政府的迅速反應是對歐盟“雙反”終裁的“報復”。商務部副部長陳健16日在中國吉林·東北亞投資貿易博覽會發布會后表示,中國對歐盟進口的馬鈴薯淀粉發起反補貼調查,并不是對歐盟的報復。“不一定是對抗性的,通過這樣一種過程,相互可以更加適應和完善,關系更加和諧”。他還稱“歐盟沒有必要擔心”“中歐仍會保持友好的貿易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