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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言人:不應給發展中國家設強制性減排目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08:51 三秦都市報
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 (記者 常璐 白潔) 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2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發展中國家應該承擔減排責任,但不應該給發展中國家設定強制性的減排目標。 有記者問:12月將在印尼巴厘島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如果會議上設定的減排目標與中國設定的減排目標一致,中國是否仍然堅持,主權國家應自主設定這一目標? 劉建超說,減排目標的設定是一個原則問題。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中方的立場非常清楚。 “我們認為,氣候變化涉及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是國際社會應該共同努力來應對的重要問題。發達國家應該為自己的歷史排放承擔責任,率先減排,此外,發達國家應該向發展中國家轉讓資金和技術,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減排的重要任務。”劉建超說。 他強調,《京都議定書》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規定的一個重要原則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減排方面具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發展中國家應該承擔減排責任,但發達國家不應該給發展中國家設定強制性的減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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