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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受賄近千萬元 皖能集團原老總一審被判無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13:46 南方日報
據新華社電 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安徽省皖能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兼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張紹倉貪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受賄罪分別判處其無期徒刑,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紹倉利用其擔任安徽省計劃委員會商貿處長職務便利,于1992年下半年,借為某公司解決350萬美元外匯額度之機,收受某公司支付的調劑費人民幣700萬元。 1989年至2006年期間,被告人張紹倉利用其擔任安徽省經濟信息中心主任,安徽省能源投資總公司總經理,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及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便利,通過決定工程招標,批準為某公司擔保借款,接收安排人員,提拔使用干部,幫助辦理商品進口許可證等機會,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妻黃某、其子張某,先后28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計人民幣133.41萬余元、美元2.23萬元、港幣14.8萬元、歐元2000元,價值3.3萬元港幣的金表一塊及2.2萬元人民幣購物卡。同時,被告人張紹倉還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某證券部給予的好處費100萬元人民幣。 相關鏈接 安徽廳級貪官涉嫌抄襲悔過書 本報訊 據《檢察日報》報道,張紹倉,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正廳級),兼任皖能股份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此前曾任安徽省計劃委員會商貿處處長、安徽省經濟信息中心主任。7月11日,張紹倉涉嫌貪污、受賄案在阜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庭審中,在被告人最后陳述階段,一直沉默不語的張紹倉掏出老花鏡,含淚念了自己寫的長達4頁的悔過書,三次說出“后悔”二字,懇求法庭給他一次改過的機會。 然而,事后有人發現,張紹倉的悔過書,和《檢察日報》在2007年5月29日以《“我的錯誤是在無監督約束下發生的”》為題刊發的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原區委常委、同安鎮原黨委書記朱福忠的悔過書有多處雷同,或者整句照搬,或者略作改裝——張紹倉悔過書存在抄襲的嫌疑。 朱福忠原是鎮黨委書記,而張紹倉原在安徽省計劃委員會任商貿處處長,后到企業任職。兩人的經歷是不同的,作案的手段、地點、背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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