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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門原總裁堀江在公開審判中堅持無罪主張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15:23 新浪財經(jīng)
據(jù)2006年9月日4日日本讀賣新聞報道 在活力門事件中,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記錄虛假有價證券報告書、散布虛假信息)而被問罪的活力門集團前任總裁、堀江貴文被告(33歲)的首次公開審判于本月4日上午在東京地方法院(審判長為小坂敏幸)開庭。 堀江被告否認一切針對他的指控,他說“起訴書中陳述的數(shù)種罪狀我都沒有做過,也不曾做過任何指示”,他完全否認對他的起訴,堅持自己無罪的主張。 在控方最初的陳述中,再一次強調(diào)該公司公布虛假財務報表及虛假信息等一系列非法行為均以堀江為首。對此,辯護方以“控方的主張不過是幻想”來予以反擊。 堀江被告的公審將于4日下午進行傳喚證人,此后將以每月10次左右的頻率進行集中審理。 今天是自今年4月27日保釋后,時隔130天,堀江被告在公開場合露面。 堀江被告否認起訴事實后,還不無憤怒地說“檢查院從剛開始就充滿了惡意地對我進行搜查”。然后,辯護方陳述了“指使下屬虛假記錄37億日元銷售額,并公布虛假信息的事實根本不存在”的意見。 另一方面,控方在最初的陳述中指出:“堀江被告很早以前就利用投資事業(yè)組合拋售本公司的股票作為銷售額進行非法的虛假決算,還通過媒體的炒作抬高股價,從而形成活力門集團的銷售額及利潤持續(xù)增長的假象”。 此外,控方還強調(diào)對于活力門集團2004年第三季度的合并決算,該集團為了繼續(xù)強調(diào)增收增益,堀江被告做出了“固定利潤到50億日元是不是更好”的指示,指使元干部上調(diào)指標等一系列非法的行為,這一切均是由堀江被告主使。 接著由辯方進行陳述,辯方對控方以“檢察官不過是編造牽強的故事,以莫須有的罪名,欲給被告重大的罪名而已”進行發(fā)難,他們認為“堀江被告不認為進行了非法行為”。然后,著重強調(diào)了“活力門集團不是在堀江被告的獨裁下運營的,并購企業(yè)一事是由原董事長宮內(nèi)亮治被告(39歲)主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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