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大宇集團會長金宇中被判10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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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30日 18:43 新華網 | |||||||||
新華網首爾5月30日電 (記者 張錦芳) 韓國法院30日以做假賬等罪名判處前大宇集團會長金宇中10年有期徒刑。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日對金宇中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判決。判決書指控金宇中在經營大宇集團時有違法行為,最終導致集團倒閉,集團的不良貸款給金融機構造成損失,也給提供公共資金的民眾增加了負擔。金宇中對此負有責任,應當受到嚴懲。 法院在判決中認定金宇中為大宇集團偽造總額達20萬億韓元(約940韓元合1美元)的假賬、從金融機構騙取9.8億韓元貸款、向國外轉移財產等罪名成立。法院判決向金宇中追征21.4萬韓元資金,罰款1000萬韓元。 鑒于金宇中年事已高,且患有多種疾病,法院決定不取消此前對他執行的停止拘捕的命令。 現年69歲的金宇中上世紀70年代創辦大宇集團,創造了“大宇神話”。該集團一度名列韓國第二大企業集團,但因負債經營和盲目擴張,于1999年倒閉。此后,金宇中一直流亡國外。韓國檢察機關指控金宇中涉嫌財務欺詐和偷漏稅,對其發出通緝令。去年6月,金宇中結束5年多的海外流亡生活返回韓國,在仁川機場被拘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