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公司前高管被認定有罪 可能被判百余年監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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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6日 15:33 新華網 | |||||||||
新華網華盛頓5月25日電 (記者 胡芳 王振華) 負責美國安然公司財務丑聞案的陪審團25日宣布,安然公司創始人、前董事長肯尼斯·萊和前首席執行官杰弗里·斯基林犯有欺詐等多項罪行。 陪審團認定,在安然公司丑聞案中,64歲的肯尼斯·萊所受到的6項指控全部成立。同時,在另一項獨立的、沒有陪審團的審判中,肯尼斯·萊還被認定犯有銀行欺詐和向銀行
這一認定結果是休斯頓地區法院在經過近4個月的審理以及陪審團在5天的商議之后作出的。 據美國媒體報道,法院將于9月11日宣布對這兩名被告的判決結果。依據所認定的罪行,肯尼斯·萊因公司丑聞案最多可被判監禁45年,因個人銀行欺詐案可被判監禁120年;斯基林最多可被判監禁185年。 安然公司是美國能源大公司。2001年12月,該公司申請破產保護,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大的破產案,也揭開了一系列美國大公司造假丑聞曝光的序幕。調查發現,該公司長期通過復雜的財務合伙形式掩蓋了巨額債務并虛報盈余。(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