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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韓三國同意研究創建區域貨幣單位可能性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08日 03:36 第一財經日報

  根據修訂后的清邁協議主要原則,各國在啟動雙邊貨幣互換過程中,將執行集體決策機制

  本報記者 徐以升 發自北京

  5月4日,第九屆東盟與中日韓(10+3)財長會議于印度海德拉巴召開,會議對“清邁雙
邊貨幣互換協議”(下稱“清邁協議”)的主要原則進行了修訂,根據修訂后的原則,各國在啟動雙邊貨幣互換過程中,將執行集體決策機制。

  清邁協議是2000年5月的“10+3”財長會議上達成的協議,旨在探索通過區域貨幣金融合作防范區域性金融危機。

  社科院國際經濟與政治研究所所長助理何帆昨天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清邁協議至今一直是一種“雙邊制”的決策機制,執行集體決策機制有利于清邁協議向“多邊制”過渡,而實行“多邊制”將是清邁協議的重大變革。

    逐步邁向“多邊化”

  修訂后的清邁協議在主要原則之中明確了“將執行集體決策機制”。而在同日召開的中日韓三國第六屆財長會議上,三國表示,要尋求進一步推動“清邁倡議”區域財金合作的可能途徑,包括探討實現“清邁倡議”多邊化的途徑。

  何帆表示,當前框架內簽署的絕大部分貨幣互換協議均為雙邊協議,然而雙邊協議具有很多風險。

  “根據雙邊協議的特點,一個國家需要援助時,是由援助國自己決定是否提供援助,這樣就會有很多風險,比如援助國以各種理由不愿意提供援助等,而且國與國雙邊的單一談判成本很高。”何帆說。

  他還表示,如果受援國需要貨幣援助,在雙邊協議的框架下意味著該國需要許多輪的雙邊談判,而一系列的談判過程會喪失預防危機的最佳時機。

  何帆還透露,當前簽署的協議的雙邊化還表現為只是“一對一”的協議,多邊化的發展方向還包括一國同時與另外幾個國家的“一對多”協議。

  而多邊化的發展將有重大成果。此次“10+3”財長會議上,菲律賓央行副行長Diwa Guinigundo稱,菲律賓正與日本、韓國和中國就高達90億美元的貨幣互換進行談判,協議將于9月在新加坡舉行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會議上簽署。

    中日韓同意研究創建區域貨幣單位可能性

  除了發展修訂清邁協議,中日韓財長會議以及“10+3”財長會議上還傳達出了區域財金合作的其他信息。

  中日韓三國財長表示,同意在“10+3”財長會議機制的框架下進一步研究相關問題,包括區域貨幣單位的有用性。這是中日韓三國財長首次就區域貨幣單位的協商事宜達成共識,這一設想與亞洲開發銀行提出的“亞洲貨幣單位”不謀而合。

  此外三國財長還表示,要解決有些國家在國際金融組織中代表性嚴重不足,未能正確反映其當前經濟實力和在全球經濟中的相對地位的問題。

  “10+3”財長會議也在聲明中稱,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制定方面的合作,應對潛在風險。尤其是鑒于目前油價高企的情況,供需雙方要迅速采取措施來穩定油市。

  名詞解釋

  清邁協議

  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許多東亞國家認識到,任何國家和地區都很難依靠自身的力量防止危機的深化和蔓延。加強地區金融合作是保持金融市場穩定、防止金融危機再度發生的有效途徑。

  2000年5月,“10+3”財長在泰國清邁共同簽署了建立區域性貨幣互換網絡的協議,即《清邁協議》(Chiang Mai Initiative)。《清邁協議》主要包括兩部分:首先,擴大了東盟互換協議(ASA)的數量與金額;其次,建立了中日韓與東盟國家的雙邊互換協議。之后,東亞“10+3”貨幣互換機制取得了實質性進展,截至2003年12月底,中、日、韓與東盟10國共簽署16個雙邊互換協議,累積金額達440億美元。

  迄今為止,《清邁協議》是亞洲貨幣金融合作所取得的最為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它對于防范金融危機、推動進一步的區域貨幣合作具有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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