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嚴厲打擊食品原料摻加防腐劑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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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5日 15:44 新華網 | |||||||||
新華網雅加達1月5日電 (記者 趙金川) 印度尼西亞警方日前宣布,在食品原料中摻加防腐劑的生產廠家或個人,一經證實將被判處15年徒刑。這是印尼政府嚴厲打擊此類犯罪行為的最新舉措。 印尼商業部國內貿易司4日宣布,商業部將頒布新條例,限制有毒防腐劑在市場上任意流通并嚴格管理防腐劑的進出口。
警察總部要求食品生產和加工商不得在食品原料中使用含有甲醛的防腐劑福爾馬林。警方表示將隨時突擊檢查,制裁違規者。 印尼藥品與食品監督局不久前發布公告說,在雅加達和各個省市都不同程度地發現了商販出售的鮮魚、咸魚、面條、豆腐、雞肉和魚丸含有福爾馬林。隨后,警方與衛生部、藥品與食品監督局、農業部、海洋漁產部等部門聯手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大檢查行動,目前已逮捕了一些商販。 藥品與食品監督局局長薩姆普爾諾4日說,有20家年產80萬噸福爾馬林的廠家將被關閉,因為其產品有四分之一在國內市場自由出售,造成很大漏洞。 福爾馬林又稱甲醛水溶液,常用于醫院等場所的消毒或注射尸體以防止腐爛。經常食用含有福爾馬林的食品會引起胃潰瘍、癌癥、腎臟病、黃疸病、淋巴腺腫脹和造成身體各器官損壞。印尼衛生部曾于1996年和1999年發布禁止在食品里摻加這類藥品的法令,印尼“消費人機構”也在幾年前發出警告,但沒有引起有關方面的足夠重視。(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