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和東南亞經濟合作組織建貿易爭端解決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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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8日 19:41 新華網 | |||||||||
新華網加德滿都12月28日電 (記者 陳喬炎) 歷時一周的第10次南亞和東南亞經濟合作組織貿易談判委員會會議27日晚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結束。會議就建立“貿易爭端解決機制”達成一致,決定成立三方高級仲裁委員會,以解決國家間的貿易爭端。 該經合組織7個成員國決定,將貿易出口商品分為進入關稅自由貿易區“快速通道”和“普通通道”兩類商品。其中,進入自由貿易區“快速通道”的商品關稅將直接降至零至
會議還決定,為今后的談判準備一份投資促進和保護協議草案,并交換成員國開放服務領域的名單。 該經合組織定于2006年2月在泰國首都曼谷舉行的第11次貿易談判委員會會議上解決所有在實現自由貿易區計劃中存在的商品貿易問題。此前,7個成員國已經同意從2006年7月起,在為期10年的過渡期內逐步實施商品自由貿易計劃,從2007年7月起,逐步實施服務和投資自由貿易計劃。 南亞和東南亞經合組織成立于1997年,最初有孟加拉國、印度、緬甸、斯里蘭卡和泰國5個環孟加拉灣成員國,尼泊爾和不丹隨后加入。該組織目前合作的領域包括科技、貿易、投資、運輸、通訊、能源、旅游和漁業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