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金融快報》2005年12月2日報道,南盟7個成員國最終同意建立南亞自由貿易區,為南亞區域合作開創了一個新的時代。身在布魯塞爾的印度商工部部長Kamal Nath認為加德滿都的專家委員會消除了南亞合作的最后障礙。
南盟國家(包括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孟加拉、尼泊爾、不丹以及馬爾代夫)間的南亞自由貿易協定是在2004年第12屆伊斯蘭堡南盟峰會上簽署的,預計將在2006年1月1
日生效,并將在2016年全面實行。該協定旨在挖掘區域內貿易的巨大的潛力。南亞國家超過90%的進口商品來源于外部地區,主要出口商品也是流向區域外國家。當前南盟區域內貿易量還不足70億美元,而該區域的國際貿易量卻達到3500億美元。
印度作為南盟成員中最大的國家,將從該協定中獲益良多。2004-05財年印度與南盟國家的貿易量增長超過8%,達到52億美元。自由貿易協定實行后,專家估計印度的貿易量將會成倍增長。印度總理辛格最近指出,該協定可以使南盟區域內貿易在兩年內從60億美元增長到140億美元。印度對于自由貿易協定的熱忱可見一斑。
但是最不發達國家的關稅補償仍然是癥結所在,限制商品進口表中高價值商品沖淡了貿易利潤,以及嚴苛的原產地規則等問題還需要一些時間解決。區域貿易專家指出,盡管南亞自由貿易協定是一個嚴格的貨物貿易協定,還是其還是會促進區域內投資流動。
南亞國家的進一步聯合必將使其在世界的影響力不斷擴大。
附:南亞自由貿易協定采用期
非最不發達國家(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
2006-08年內關稅降為20%
2008-13年內印度、巴基斯坦關稅降至0%-5%
2008-14年內斯里蘭卡關稅降至0%-5%
2008-11年內對最不發達國家的關稅降至0%-5%
最不發達國家(孟加拉、尼泊爾、不丹和馬爾代夫)
2006-08年內關稅降為30%
2008-16年內關稅降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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