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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4億元李宏偉被判有期徒刑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6日 22:19 新華網

  新華網鄭州7月6日電 (黨玉紅、趙彥玲)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3.4億元的河南省聯發實業貿易總公司總經理李宏偉6日被鄭州金水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2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1992年8月,河南省聯發實業公司成立,1993年更名為河南省聯發實業貿易總公司。1994年7月由李宏偉擔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在未經過中國人民
銀行批準的情況下,李宏偉以“公司+市民+農戶(即雙加模式)”的形式,實行多項農產品專業定點生產股份合作制。由公司作為中介,向市民吸收資金,出具書面卡證,投資飼養豬、兔、鹿、貉等禽類,由農戶代養,名義上與市民“利潤共享,風險共擔”,實質上約定每年有投資額12%-33%的固定回報。在1995年7月至1998年5月不足一年的時間里,聯發公司共向社會不特定對象9049人吸收資金3.41億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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