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興元
在不同國家,企業所享受的經濟自由是不一樣的。對于德國經濟,我們看到的報道比較少。根據美國傳統基金會2005年世界自由指數,德國的經濟自由排名為第18位,被列入多數經濟領域自由的經濟體。但我們對其進行分析會發現,有些指數與總體排名并不相符。
一般來說,政府的支出比率越高,企業所擁有的經濟自由度越小。2004年,德國政府的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7.8%。這一比率在發達國家屬于偏高的。而且較大一部分支出是依賴政府負債維系。難怪德國納稅人聯盟的網站上懸著三個電子鐘:政府負債合計14383億歐元(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66%),每秒增加1714歐元,人均17426歐元。
在我國,2003年和2004年一般財政支出比率分別約為21.1%和20.8%。但是,我國真正的財政支出比率要遠遠高于此數。這該如何理解呢?首先看政府除了一般財政支出(已含國債支出)之外,還要看其他政府和準政府機構的支出。后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其他債務支出,政府及準政府機構的預算外和制度外支出,通貨膨脹稅(通貨膨脹率相當于政府對所有財產和收入的增稅稅率)和非一般預算內社會保障支出等等。把所有這些支出和一般財政支出合并起來,除以國內生產總值,才得到我國的財政支出比率。根據世行專家黃佩華教授的計算,這一比率在上世紀末大概在25%~35%之間。從這一指標來衡量,中國的經濟自由度比德國要好,但在發展中國家屬于較高水平,因此也不容樂觀。
個人所得稅率的過高意味著對私人產權的侵犯,從而在微觀層面影響個人的經濟活動積極性,在宏觀層面則影響整體經濟增長。2004年德國個人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為45%,與我國相同。但是德國的免征所得額達7664歐元,我國的免征所得額則只有人民幣800元。德國個人所得的綜合稅收負擔率(含社會保險繳款)達到54%。這意味著,一年365天,德國一位從業人員平均而言從第197天才開始領到屬于自己的工資。不過,話說回來,再分配國家也有其好處:你可以領取到各種名目繁多的政府補貼。當你迷失在補貼叢林里,很難說得清是禍是福。既然一筆筆所得需要從一個人的腰包轉到財政賬戶上,然后又有一部分轉回自己的腰包,其交易成本不僅在所難免,而且很高。
我國對個人收入的政府補貼率雖然還在較低水平,但是補貼增加的壓力空前。比如我國當前社會保障基金個人賬戶虧空已達7200億元。當前對于社會保障金的支付大量依賴財政轉移支付。此外,我國的社會保障參與率存在著問題:絕大多數農民沒有任何社會保障,大多數鄉鎮企業沒有為其員工或者只為其部分員工支付了社會保障費。向這些人口提供最低程度的社會保障,也已經成為大勢所趨。因此,德國的社會政策問題是過多的社會保障,我國的則是缺乏最低社會保障。
德國的勞動力市場存在著嚴重的過度管制問題。一旦雇用了一名長期工,就很難解雇他。勞動力市場是剛性的,不能隨著勞動力供求的變化通過上下調整勞動力工資率或者數量來出清市場,維持企業活力。德國的企業員工有權告訴業主,自己從明天開始想干半日制工作,提出自己決定一天干幾個小時,雇主則不能不同意。一年后,員工又說下月自己要恢復全日制,企業主還得同意。因此,企業沒法作出很好的成本核算計劃。若要解雇一名員工,企業主還要根據工會條款,與企業理事會(Betriebsrat)協商。在企業面臨經營危機時,勞動生產率最低的那一位往往不能被解雇:誰未婚,無家小,工作時間最短,不管其勞動生產率高低,最先倒霉。這可能使得企業的經營危機變得更為嚴重。這與國家競爭力研究大師波特的如下觀點相左:提高一國競爭力的關鍵之一是創造能夠提高生產率的就業。目前,為形勢所迫,德國的企業主有著一種更愿意更多雇用短工、而不是雇用長期工的勢態。但是,過度管制本身創造了對更過度管制的需求:聯邦政府為此出臺了一項法律,一個人一輩子只能一次在同一企業打短工。其后要么離開該企業,要么轉聘為長期工。如此一來,德國失業率居高不下成為理所當然,2005年4月達11.6%。
我國勞動力市場的問題之一是存在基本的勞動力保護法規,但有些沒有真正落實。企業因此在勞動力密集型產業獲得低成本的絕對優勢。這一絕對優勢很容易被發達國家指責為“社會傾銷”,從而對我國相應的出口商品加征反傾銷稅。這樣一來,原本可以把這筆錢支付給我國這些出口企業里的工人,結果作為關稅交給了發達國家的政府。另一方面,發達國家的行會和企業開始祭起推行企業“社會責任標準SA8000”的大旗,要求我國出口企業必須符合這些標準才能向其出口。其結果將是,我國的出口企業將不得不紛紛向國際上的SA8000認證機構解囊,其費用大致為每家企業人民幣20萬元。這筆費用對于小企業來說無疑是一筆巨額負擔。更有甚者,本來這筆費用是可以根據法律用于改善企業員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作者為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德國維藤大學經濟文化比較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