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達信定罪指控咸魚翻身 美最高法院為其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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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2日 08:21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莫書瑩 綜合報道 2002年,著名會計師事務所安達信(Arthur Andersen)在安然公司(Eron)財務丑聞中,被法院裁定妨礙司法調查,罰款50萬美元,且5年內禁止從事相關業務。現在3年過去了,美國高等法院卻打算為安達信翻案。業內人士表示,雖然安達信的破產已經不可挽回,但分析人士以為,高院此舉對美國政府而言,多少有一定的牽制作用。
當年的判決有瑕疵 5月31日,高院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表示,由于當時的主審法官給予陪審團的指令過于籠統,致使最后判決結果不夠嚴謹(按照英美法律,考慮到陪審團并不一定對案情的來龍去脈非常了解,法官必須對陪審團發出指令,陪審團據此對證言、情況證據等進行評估)。在安達信一案中,雖然控方辯稱,即使不能證明被告的主觀惡意,單就被告阻礙聯邦調查的事實就能判定有罪。但倫奎斯特這次指出,即使安達信要求員工銷毀安然的財務文件,也不能完全說明公司存在主觀惡意。 安然公司當時是安達信最大的客戶,安達信向安然提供包括審計、會計和專業咨詢等服務。2002年6月,陪審團認定安達信妨礙司法調查。理由是安達信的員工在律師的要求下,銷毀了大量相關證據。但時至今日,高院認為,在缺少主觀故意的證據前提下,安達信的行為并無不妥。倫奎斯特說,“在一般情況下,安達信的老板有權要求員工根據文件處理政策(valid document retention policy),決定什么文件該留,什么文件可以不留。” “翻案”引起震蕩 倫奎斯特的最新裁定,對美國商界和司法界產生不小的影響。《華爾街日報》分析說,2001年以來,美國的大公司不斷爆出財務欺詐丑聞,被司法機構提起訴訟。而高院首席法官的話可以被認為是對監管當局訴訟潮的反思。意味著將來政府在提起類似訴訟時會面臨更多的挑戰。 同時,此次安達信的“翻案”可能,也被認為是對美國《薩奧法案》(Sarbanes-Oxley corporate reform law)的一個挑戰。2002年,基于安然等大公司的財務丑聞,美國推出嚴格的《薩奧法案》,主要是防止類似安達信銷毀安然財務文件的行為再度出現。根據該法案,任何銷毀,隱藏財務文件,妨礙司法調查的行為都將被處以嚴厲的刑事處罰。 司法專家指出,雖然安達信案可能只是個例,但實際上會引起人們對《薩奧法案》的思考。專家以為,美國高院的態度似乎更有利于保護律師和公司管理層自由處理文件的權利。 司法部副部長助理里克特(John Richter)已經表示,他們對于高院的決定“感到失望”,但司法部將尊重高院的決定。不過,他強調說,即使是最強大的公司也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這一點毋庸置疑。 安達信事件回放 作為當時世界5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安達信有89年歷史,最高峰的時候員工數量有2.8萬名。2001年8月,就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全面展開對安然公司的調查。安達信被要求協助調查,但安達信高管表示,相關的文件已被銷毀。據說,安達信當時擁有安然公司計劃公開的2001年第三季度的收益報表。但在安達信領導層授意之下,這些文件被銷毀。 隨后,安達信被美國休斯敦聯邦法院認定妨礙司法調查罪名成立,罰款50萬美元,并禁止它在5年內從事相關業務。隨后,這家老字號的著名會計師事務所宣布倒閉。目前,安達信還擁有200名左右員工,主要從事一些公司遺留的訴訟事務。 今年,安達信對休斯敦法院的判決提起上訴。在訴狀中稱,決定上訴的一個最重要原因是要還公司一個清白,使公司在多宗民事訴訟中獲得公正的裁決。由于安然事件導致巨額損失的投資者,針對安達信民事訴訟,多達100多宗。 法學專家們對此多認為,最新的裁定雖然已無法挽回安達信的命運,但對于公司和合伙人來說,這還是一個好消息。由于之前的刑事判決可能被撤銷,安達信在目前的民事訴訟中則可以處于一個比較有利的位置,而合伙人也可能不會因為敗訴而賠得傾家蕩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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