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秀水街之名 開發房產被索賠35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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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31日 08:27 新聞晨報 | ||||||||
□ 顏斐 據北京晨報報道,認為自己注冊的“秀水街”商標被擅自使用且給其聲譽帶來不良影響,北京業祿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將北京新雅宏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起訴到法院,索賠350萬元。記者昨天了解到,北京市二中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原告起訴稱,2001年,原告申請注冊“秀水街”商標,并于2002年得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商標注冊證書。被告系一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北京東大橋路商業綜合樓改造過程中,未經原告允許的情況下,在其大樓顯著位置使用“秀水街”文字,并在有關的宣傳中多次不正當使用“秀水街”標志及文字。被告的上述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2005年3月19日,被告大樓開業之初,多次被工商部門查出假冒知名品牌商品,并被工商部門要求改正違法行為。被告因在大廈使用的“秀水街”文字及有關宣傳信息,使多家媒體以秀水街查出假冒名牌和秀水街市場被整改為報道內容,直接而且嚴重地損害了原告多年來所取得的良好商譽。 原告認為,被告不正當使用“秀水街”標志及文字的行為,使公眾產生了誤導,直接侵害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秀水街”標志及文字;判令被告立即刪除有關“秀水街”不實宣傳;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50萬元;被告公開賠禮道歉并在《北京日報》上登載致歉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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