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加強外匯管制執法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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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6日 18:12 新華網 | ||||||||
新華網仰光5月16日電 (記者 張云飛) 緬甸近日開始加強外匯管制執法力度,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財政和稅務部官員15日呼吁緬甸民眾遵守外匯管制法規,共同努力穩定市場物價,防止通貨膨脹。 財政和稅務部副部長拉登瑞上校在一次記者會上說,一些商人為牟取私利非法使用外幣,私購私儲外幣,在市場上買賣外幣;另有一些商人使用不合法方式,攜帶外幣出境進
另一位緬甸官員補充說,在國內只可合法使用緬幣,與外國做生意可依法使用外匯。這位官員承認,在緬甸市場存在暗中買賣外幣行為,在邊境地區存在非法外幣交易。他還強調說,不打擊非法活動,就會影響緬幣,影響國家金融。他還透露,5月7日在仰光機場查出一名出國者非法攜帶9萬美元現金。 緬甸外匯管制法規規定,緬甸境內不允許進行市場或私下外幣買賣;一般商家不可接受外幣,消費者一般也不得使用外幣購物;緬甸公民出境一般可攜帶100美元現鈔,在國家銀行有外幣賬戶者可攜帶500單位外幣,有更多需求者必須報批;從事進出口業務必須依法報批后方可使用自己賬戶上的外匯,并通過緬甸銀行轉賬支付等等。 此間商界人士16日說,加強外匯管制可能會影響市場運作和物價。緬甸客觀上一直存在“外匯雙軌制”。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差距巨大(目前官方匯率1美元約合6緬元,市場匯率則為900多緬元),因而打擊措施恐難持久、奏效。由于國家的經濟實力有限、發展水平較低,緬甸對外匯的監管總是表現出時緊時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