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問責局上周發布了一份報告,題為《美中貿易:紡織品保障程序應得到加強》。報告指出,程序上的缺陷,妨礙了美國紡織品生產商全面利用中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協定中同美國達成的紡織品保障條款。
這份報告是根據美國2004財政年度撥款法案中的一項要求起草的。出于對美國政府為受中國出口商品損害的美國企業提供了多少幫助的關注,國會要求其調查機構———政府
問責局對負責確保對華貿易的自由性與公平性的各個美國政府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并就此提交報告。
政府問責局在這份報告中,解釋了針對中國紡織品的保障條款,該項針對中國紡織品的保障條款允許WTO成員能夠在2008年年底前,對從中國進口的具體紡織品和服裝施加明確限制。
根據政府問責局的報告,在2003年至2004年期間,美國生產商提出5項以市場被擾亂為由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訴。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在其中的4項申訴案中發現,從中國進口的產品擾亂了市場,因而采取了保障措施。1972年根據尼克松總統行政令建立的跨機構的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負責監督紡織品貿易協議的執行情況,由美國商務部主持,成員包括勞工部、國務院、財政部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
報告說,這些申訴本來應在今年2月得到解決。但是,因美國紡織品和成衣進口商在2004年12月對美國紡織品執行委員會提出起訴而使決定被推遲,他們稱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在受理這些申訴時違背了自身的程序。
政府問責局的調查報告向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提出兩項建議:敦促該委員會明確其根據潛在威脅提出申訴的程序,并使有關方面更容易獲得生產數據。政府問責局征求了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的意見,擔任委員會主席的商務部匯總了成員機構的反應。這些意見已經并同報告全文提交給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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