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亞總人委秘書處2003年第211號和229號決定規定允許外國公司在利比亞從事的業務活動范圍如下:一、承包工程
(一)、筑路、修橋。
(二)、修建水壩。
(三)、近海建筑工程,如:建設沿海公路、防波堤壩和碼頭。
(四)、掘深港口。
(五)、修建飛機場和跑道。
(六)、修建鐵路和車站。二、電力工業
(一)、設計、建造和維護發電廠和變電站。
(二)、建造輸電線網。三、石油工業
(一)、運用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等各種手段進行石油勘探。
(二)、進行時代測定和油藏分析。
(三)、石油鉆井和護井。
(四)、泥漿和鉆井液服務。
(五)、水泥工程。
(六)、設計、敷設和保養油氣運輸管道。
(七)、建設油氣泵站。
(八)、建造油氣勘探海上浮動平臺。
(九)、油田掃雷。
(十)、出口石油的檢驗工作。這項工作暫時允許外國公司操業,直到建立足夠的國家公司來進行這項工作為止。獲準從事檢驗工作的外國公司必須雇用利比亞籍技術人員的比例不得低于該公司在利比亞工作的技術人員總數的60%。
(十一)、安裝和維護石油鉆井設備和潛水泵。
(十二)、設計和安裝工業安全系統。四、電訊部門
(一)、設計、安裝和維護無線電通訊系統和臺站。
(二)、建設和維護用于無線電通訊和空中導航的臺站、塔和天線。五、工業部門
(一)、安裝和維護工廠的機器設備。
(二)、石油以外的探礦和采礦。
(三)、各類工廠所需要的火爐的建造和維護。六、測量和規劃部門
(一)、運用各種方法進行航測和航拍,繪制不同用途的地圖。
(二)、為城市和農村規劃提供工程咨詢服務。七、環保部門
(一)、建設和維護環境保護站和海水淡化站。
(二)、廢物處理和利用。
(三)、污水處理。八、計算機領域
安裝自動控制系統、生產并提供軟件和維修保養。九、咨詢和技術研究中心
(一)、為微觀工程領域提供技術咨詢。
(二)、主要工程項目設計。十、醫療衛生
安裝和保養醫療機械設備。
從事上述業務活動的外國公司必須辦理注冊,有興趣注冊設立分支機構的公司應該有從事該業務7年以上的實際工作經驗。注冊分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70,000利比亞第納爾。一家外國公司只允許在利比亞從事一種業務。(來源: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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