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退出:宏觀政策的失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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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4日 07:44 中國經濟時報 |
——從“釘住匯率制度”退出的路徑選擇和經驗教訓(三) -王宇 確切地說,泰國退出的失敗,不是匯率市場化改革的失敗,而是在資本帳戶開放的情況下固守“釘住匯率制度”的失敗,是其宏觀政策失衡、宏觀決策失誤的結果。 一、泰國退出的路徑 從1984年開始,泰國實行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匯率制度。由于貨幣籃子中美元權重高達90%,匯率浮動區間僅為0.2%,所以,泰國實際實行的是“釘住美元”制度,官定匯價為1美元兌換25泰銖。 1977年后,泰國一直存在著巨大的貿易逆差和經常帳戶赤字。1995年,美元大幅升值,由于泰銖釘住美元,進一步削弱了泰國的出口能力。1996年泰國出口銳減,國際收支迅速惡化,到1996年年底,經常項目赤字達到126億美元,占GDP的8%。 為了解決經常項目逆差問題,保持國際收支平衡,一般有兩個選擇:一是增加匯率靈活性,通過匯率的自由浮動(或在一定區間內的浮動),自行解決本幣高估問題;二是在堅持“釘住制度”的前提下,通過開放資本項目,吸引外資流入,用資本項目盈余彌補經常項目逆差。泰國政府選擇了第二種,即在“釘住美元制度”下,實行資本帳戶自由化,吸引外資流入,并通過高利率政策防止流入的資本流出。 在超穩定匯率、高利率以及資本帳戶自由化政策的吸引下,國外投機資本,尤其是國外短期資本大量涌入泰國,1995年,泰國對外債務已經占出口總額的114.2%、GDP的49.3%,1996年,外債總額達到867億美元,人均負債1562美元。過多的短期資本流入和過高的對外負債為泰國金融危機埋下伏筆。 在經常項目赤字不斷擴大的情況下,泰銖面臨越來越大的貶值壓力,但泰國政府依然堅持“釘住美元制度”和1:25的官定匯率,并加大了對外匯市場的干預。這為國際投機資本提供了可趁之機,從1997年年初開始,他們對泰銖發起了連續攻擊。 1997年2月,泰國中央銀行干預外匯市場,以2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平息了泰銖貶值風波。同年5月,泰國聯合東亞其他國家再次干預外匯市場,穩定泰銖匯率。但是,泰銖貶值的壓力繼續增加,市場出現了恐慌性拋售,泰國中央銀行在外匯儲備不斷下降的情況下已無力維持泰銖匯價。1997年7月2日,泰國政府宣布放棄釘住匯率制度,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泰銖當日下跌了20%,到1998年7月,泰銖對美元貶值了60%左右。 泰銖的大幅度貶值,不僅給泰國經濟造成了嚴重損失,而且迅速波及到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等國家,形成了一場席卷整個東南亞地區的亞洲金融風暴。 二、泰國退出的教訓 (一)宏觀政策失衡 1、在釘住制度下,隨著資本項目開放,泰國利率水平的變動必須與美元利率變動保持一致,否則,利差的變動導致短期資本套利活動加劇。這使泰國貨幣政策陷入被動,甚至失去作用。 1993-1994年,泰國出現了經濟過熱現象,中央銀行卻無法通過對利率政策的調整來穩定物價。因為當時美元利率較低,如果提高泰銖利率,利差的擴大將導致短期資本的進一步流入,增加泰國的通貨膨脹壓力。1995年,泰國經濟增長乏力,但由于當時美聯儲提高了美元利率,所以泰國中央銀行不僅不能降低泰銖利率,刺激經濟;相反需要進一步提高泰銖利率,以維持與美元較高的正利差,防止資本外流。1996年泰國優惠利率達到13.25%,成為亞洲利率最高的國家。泰國經濟衰退是泰國金融危機的一個重要根源。 2、在開放經濟下,要實現內部均衡與外部均衡兩個目標,需要貨幣政策與匯率政策兩個工具,而“釘住美元制度”使泰國失去了匯率工具。1996年,泰國面臨刺激經濟增長(實現內部均衡)與減少經常項目逆差(實現外部均衡)雙重任務,但中央銀行卻只能使用貨幣政策一種工具,最終使泰國經濟陷入“米德沖突”。 當時,泰國政府為了減少經常項目赤字,防止資金外流,不斷提高利率,高利率使本來就增長乏力的泰國經濟雪上加霜。并且,高利率政策與超穩定的匯率制度一起,成為國際投機資本攻擊泰銖的誘因。 (二)宏觀決策失誤 1、判斷預測的失誤。1995-1996年,美元大幅升值,對日元升值達40%,此時,泰銖繼續緊釘住美元無疑將置“出口導向型”的泰國經濟于死地。當時,泰國政府也注意到了“釘住制度”的不可持續性,由于擔心泰銖貶值會增加債務負擔,造成企業破產和工人失業,使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問題惡化,所以遲遲下不了決心對匯率政策進行調整。他們希望將“釘住制度”再維持一段時間,先解決經濟和金融部門問題后,再來調整匯率。然而,國際資投機本沒有給泰國政府足夠的時間。 此外,1997年5月,在貨幣投機者向泰銖發動第二次攻擊之前,泰國政府曾利用模型計算,認為泰銖高估的情況并不嚴重,僅為5-10%;而泰國央行擁有39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完全有能力將泰銖繼續維持在1:25的水平上。由于低估了泰銖的貶值壓力,泰國中央銀行進行了耗資巨大的外匯干預。 2、退出順序的失誤。泰國退出的案例表明,一個國家要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應該首先放開對匯率的控制,實行更具彈性的匯率制度。也就是說,在匯率能夠自由浮動之前,大幅度開放資本項目,尤其是取消對短期資本流入的管制是非常危險的。高利率與超穩定匯率相結合,會使國際貨幣投機成為一種只賺不賠的事情。 3、退出時機的失誤。泰國退出失敗的教訓表明,在本幣匯率嚴重背離均衡、面對較大匯率調整壓力的情況下,被動地、沒有次序地、突然地退出,會造成匯價超調,從而引出金融市場的巨大波動。 1997年7月2日,泰國政府宣布放棄釘住匯率時,曾樂觀地估計泰銖將很快穩定下來,匯率波動的風險會自動阻止國外投機者對泰銖的炒作。但是,沒有準備的忽然退出引起了巨大混亂。當時,各商業銀行甚至無法及時對外掛牌報出泰幣價格,從而進一步增加了市場的恐慌性情緒和恐慌性拋售。泰銖當日即下跌20%,最低曾達到1美元兌32.6泰銖,遠遠超過泰國中央銀行原先預計的1美元兌28銖的水平。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