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中國企業進入歐盟的新途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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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8日 11:04 經濟日報 | |||||||||
有利的地理位置,相對素質較高和較便宜的勞動力,經濟增長的相對穩定,歐盟的新成員,所有這些,都使波蘭在吸引外國直接投資方面造就了前所未有的機遇。 編者的話 2004年5月1日,歐盟宣布正式吸納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亞10個東歐國家為歐盟成員國。與歐盟老成員國相比,這10個新成員的經濟發展水平雖不及歐盟中的發達成員國,但
波蘭位于歐洲中部,是歐洲面積居第9位的大國。波蘭工農業較發達,被認為是中等發達國家。按購買力平價指數計算,波蘭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接近1萬美元。 波蘭自1989年起推行“休克療法”式的經濟改革,1992年經濟開始回升,平均每年的增長速度為5%—6%,1995年恢復至1989年前的水平。在經濟轉型過程中,前幾年經濟增長速度減緩,2002年全年GDP僅增長1.3%。目前,波蘭經濟持續回升,2003年經濟增長達3.7%。人均月工資522歐元,相當于700美元左右,通貨膨脹率只有0.8%。 伴隨著加入歐盟的進程,波蘭政府提出了復興經濟的發展戰略,規劃2002—2004年分別以1%、3%和5%的速度實現經濟穩步增長,并逐步實施一系列有利于吸引外資、擴大出口和適應歐盟要求的相關措施,以促進本國經濟發展。 波蘭經濟的主要特點 1.私有經濟占主導地位。1989年以來,波蘭完全放棄了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通過實施一系列新的法律和政策,加快了經濟私有化進程。1990年頒布并于1996年修改的《私有化法》,為波蘭經濟私有化提供了法律依據。與此同時,波蘭政府還成立了國庫部,專門負責經濟私有化。 波蘭實施的私有化從根本上改變了波蘭經濟體制。波蘭國有企業從1990年的8453家減為2003年的1736家,國有經濟占GDP的比重從1990年的69.1%下降為2002年的26%左右。 2.經濟保持增長勢頭。1992年,波蘭經濟增長2.6%,成為中東歐地區最早實現經濟恢復增長的國家。1992—2003年,波蘭經濟一直保持增長勢頭。其中,1994—1997年是波蘭經濟增長最快的時期,平均增長率達6.2%;1998—2000年經濟平均增長4.3%。2001年和2002年是波蘭經濟進入轉軌以來最低迷時期,增長率下降為1%和1.4%。從2002年下半年起,波蘭經濟開始復蘇,2003年經濟增長3.7%,預計2004年經濟增長5%—6%。波蘭政府和經濟學家都認為波蘭經濟已重新進入了一個較快的增長時期。 3.對外貿易發展迅速。近11年來,波蘭對外貿易保持了較高的增長速度。1992—2003年波蘭外貿出口增長了3.2倍,進口增長了3.3倍。2003年,波蘭出口增長27.5%,達475億美元;進口增長21.4%,達609億美元。2003年外貿總額首次超過1000億美元。 4.外國投資大量涌入。波蘭是中東歐地區吸收外國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截至2003年底,波蘭累計吸收外國直接投資額為727億美元。在波蘭投資最多的五個國家是:法國138.57億美元;荷蘭98.63億美元;美國86.89億美元;德國84.15億美元;意大利38.37億美元。 5.中小企業舉足輕重。中小企業在波蘭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目前波蘭有雇員在25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170多萬家,占企業總數的99%,創造了超過60%的就業機會和48%的國內生產總值。 波中經貿合作的機遇 目前,中國是波蘭在亞洲的主要貿易伙伴。近年來,雙邊貿易種類不斷增加。波蘭主要向中國出口銅、化工產品、機械設備及運輸工具;中國主要向波蘭出口機械、電子和通訊元件、家用裝置、紡織品、鞋、玩具和化工產品。波蘭加入歐盟后,提出愿意同中國在更多的領域發展經濟貿易合作關系,其中包括環保、電力、采礦、機械和化工產品、制藥、木制產品、食品和農業、汽車以及鐵路等方面。 2000年,波蘭政府批準設立了總額0.85億美元的政府貸款,專門用于向中國提供環保方面的機械設備。該貸款是波蘭根據“官方發展援助條件”批準的第一筆貸款。目前,該貸款被延長至2005年1月1日,范圍也擴大到了基礎設施、運輸、采礦、能源、農業、食品加工及建材等領域。 據波方統計,波蘭加入歐盟前,來自中國的投資僅有0.45億美元,主要分布在貿易、飯店和房地產領域。波蘭已有包括經濟特區在內的一系列投資優惠政策,為促進中國在制造業、產品組裝及基礎設施等領域對波投資提供了機會。波蘭作為歐盟成員國,享受歐盟的結構性基金,中國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到波蘭投資進入歐洲大市場。 文/本報記者 任振強 百聯網供圖 相關鏈接一 波蘭的投資管理和投資優惠政策 投資管理:根據波蘭法律,外國投資與國內投資享受同等待遇;除博彩業外,外國投資者可以在波蘭開展各種經濟活動;投資銀行業必須在公司成立前獲得行政許可,投資其他行業可以直接登記注冊;企業在進行礦藏勘探和開采,炸藥、武器彈藥,軍事和警察用途的產品生產和經營,能源的生產、儲藏、運輸和銷售,航空和鐵路運輸,收費高速公路的建設和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播等經濟活動時,必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簽發的許可證。 波蘭加入歐盟后,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將繼續實行到2017年。 投資優惠政策:波蘭鼓勵投資的政策措施適用于國內外投資企業。投資優惠政策主要有:對投資項目(新項目投資超過1000萬歐元,改造項目投資超過50萬歐元)提供不超過其投資額50%的資助。 相關鏈接二 波蘭的特區優惠政策 波蘭目前有14個經濟特區。根據波蘭現行特區政策,特區企業按規模大小可獲得不同幅度的政府資助,企業規模大小需在注冊時予以確認。大型企業獲得資助的總額不能超過投資總額的50%,中小企業獲得資助的總額不能超過投資總額的65%。波蘭按照歐盟標準劃分企業規模,小型企業是指員工50人以下,年營業額少于700萬歐元的企業;中型企業是指員工50—250人,年營業額少于4000萬歐元的企業。大型企業是指員工超過250人,年營業額在4000萬歐元以上的企業。 特區稅收優惠政策:(1)免繳企業所得稅。大型企業累計免稅金額不超過總投資額的50%,中小企業免稅金額不超過總投資額的65%。按所得稅稅率計算免稅額,累計達到最大免稅金額為止。(2)免繳不動產稅。在特區內購置不動產,企業全額免交不動產稅,減半繳納印花稅。(3)免繳交通工具購置稅。免稅購置交通工具是一項地方性優惠政策,由鄉政府個案討論決定。(4)地方性優惠。實行地方性優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鼓勵企業雇傭更多的員工,解決地方就業問題。如有些特區規定,增加員工數量,可減收部分所得稅。(5)進口免稅,對用于投資項目的進口機器設備,海關給予免稅待遇。 特區非稅收優惠政策:特區提供項目用地。(帶有水、電、氣等基礎設施);優惠的土地價格;免費提供各種政策咨詢服務;政府根據企業申請,提供一定金額的新員工培訓費。 鼓勵投資的重點領域:(1)基礎設施項目。主要是高速公路建設、公路干線改造、原有鐵路現代化改造和通訊網絡更新換代等。(2)能創造新的就業機會的工業投資項目,包括投資設立新企業以及對現有企業收購、兼并和重組。(3)對大型國有企業的私有化項目。主要包括電力、化工、造船、煤礦、冶金等私有化難度大的行業。(4)對貧困地區和失業率超過20%地區的投資。(5)技術創新投資。如高科技人才培養及對大學、研發機構、科技園區、技術創新交流中心、企業家孵化中心和科研基礎設施的投資。(6)新興行業,如IT行業。(7)環保產業,包括為實行歐盟環保標準所需的投資,為提高再生能源比例、節約能源及原料等的投資。 相關鏈接三 波蘭的稅收政策 一、法人所得稅 2003年波蘭法人所得稅為27%,2004年下調為19%。 二、增值稅 增值稅有四種稅率:基本稅率為22%,還有7%、3%和0稅率。7%的稅率適用于肥料、農藥、藥品、建筑材料、某些食品和兒童服裝(波蘭加入歐盟后,建筑材料增值稅率將提高為22%);3%的稅率適用于奶制品原料、捕撈產品和魚加工品、大部分的養殖業、林業和狩獵業產品;零稅率適用于出口貨物和服務。 三、個人所得稅 2003年所得稅稅率分為19%、30%和40%三個檔次。免稅基數為518.16茲羅提。年收入在37024茲羅提以下的按19%稅率征收;年收入在37024—74048茲羅提的,征收6516茲羅提加超出37024茲羅提部分的30%;年收入超過74048茲羅提的,征收17623.6茲羅提加超出74048茲羅提部分的40%。 四、關稅政策 波蘭每年公布新的海關稅則表,作為海關法的附屬文件,在稅則表中分別列出自主關稅、協定關稅、優惠關稅和減讓關稅四種不同的稅率。自主關稅主要適用于非世貿組織成員國、不享受最惠國待遇的國家及不適用優惠稅率的國家;協定關稅:主要適用于世貿組織成員國。波蘭作為世貿組織成員國,在未進行新的多邊談判的情況下,不得提高關稅;優惠關稅:主要適用于發展中國家。該稅率比協定關稅稅率低;減讓關稅適用與于波蘭簽署貿易協定的國家,主要適用于歐盟國家、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和中東歐自由貿易區國家。 根據波蘭2003年執行的關稅政策,適用于世貿組織成員國產品的關稅稅率大部分在0~20%之間。其中,礦物原材料稅率0~9%;農產品0—160%(大部分為0—25%);冶金產品0—12%;紡織品、服裝9%—18%;鞋9%—17%;、陶瓷玻璃制品9%;電子產品0~21%;自行車、摩托車9%—15%;汽車35%;玩具12%;打火機12%;光學儀器0—18%。波蘭與歐盟成員國之間的進出口產品享受特殊關稅(零關稅)。 文/本報記者 任振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