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再度修訂食品標簽規定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4日 08:26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程凱 3日北京報道】 來自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的消息提請中國食品企業注意,歐洲食品安全局下屬的營養產品、營養及致敏科學組日前通過一項規定,要求必須在食品標簽上列明該食品所含各類致敏物。
該組認為,隨著飲食習慣和食品加工方法的改變,以及新的科學及臨床研究結果的產生,該致敏物清單應不定期予以審議和更新。該組提出大量證據,證明如食品中含有以下致敏物及其衍生物應在食品標簽的成份表中列明,以避免消費者產生過敏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