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取消66項地方政府行政許可事項及行政收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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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8日 08:04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5月27日電 (記者 劉江) 記者27日從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北京將取消66項地方政府行政許可事項及行政許可收費。 此間舉行的北京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停止執行北京市地方性法規中若干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的決定》,所涉及的地方法規多達34件。
一些與國家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相抵觸的行政許可事項被取消。如《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中的古樹名樹砍伐許可,這在國務院綠化條例中被規定是禁止行為;《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中的二級、三級館藏文物到外省市展覽的批準,市屬單位保管的國家一級文物到外省市展覽的批準,均與國家的文物保護法相抵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一些地方設定的資格和資質類行政許可被取消。如對出租車駕駛員、經營者、管理人員等的考核;對飯店、旅游區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認定;對小公共汽車專業人員上崗資格的認定;對學前教育人員的任職和從業資格認定等。 同時,一些地方設定的前置許可事項被取消。如小公共汽車經營者停業或歇業許可;殯葬用品生產、經營許可;改建設立農村股份合作企業的許可等。 另外,地方自行設定的對外地人員、企業的限制性規定被取消。如外來人員就業證、向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出租房屋的租賃安全合格證、向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出租房屋的租賃許可證;外省市道路運輸經營者在北京市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