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足利銀行收歸國有 利于日本銀行業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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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2月04日 09:14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據道瓊斯綜合報道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簡稱:IMF)高級官員12月2日指出,日本政府決定將已經破產的足利銀行(Ashikaga Bank)收歸國有,這對強化日本金融體系將大有裨益。 但是,IMF亞太地區負責人Hiroyuki Hino也提醒說,日本政府在實行足利銀行式的援助行動時必須有所節制,應把援助對象的范圍限制在那些對保證金融體系穩定具有至關重要意義的銀行。同時,允許那些不太重要的放款機構自行破產,而不是將其納入安全網保障機制。 他在接受道瓊斯通訊社采訪時表示,如果注入公共基金以及提供全額擔保的這一整套救助方案變成慣例,甚至連小銀行也能享受的話,市場就會變得毫無約束了。而市場自律是極為重要的,政府應鼓勵銀行自立。 日本政府上周六晚間宣布足利銀行破產,稱銀行由政府接管,各級經理將被撤換,取消該行上市母公司的股東。政府當局將向足利銀行注入至多1萬億日元的公共資金,幫助其清理賬目,然后在未來某個階段把它轉手給私人買家。 長期身陷困境的足利銀行成為上世紀90年代末地區金融危機后第一家國有化的銀行。審計師發現,截至9月30日上半財年結束,足利銀行的負債較資產高出1023億日元,意味著該行已經資不抵債,其資本充足率為-3.7%,遠遠低于日本國內銀行維持營運所需的4%的最低標準。 足利銀行破產案不但使Ashikaga Financial Group(8352.TO)股東遭到重創,而且也令足利銀行總部的高層人士感到憤慨。與今年年初得到救助的日本第五大銀行Resona Holdings Inc.(8308.TO)相比,日本政府對足利銀行采取的做法要強硬得多,他們對此表示不滿。 然而,Hino卻對此表示贊許,稱足利銀行破產案將成為其他經營不善銀行的反面教材。他說,股東必須承擔責任,這將有助于減少所謂的道德風險。他認為,這是本次事件中積極的一面。 但他不愿說明,如果政府不介入,足利銀行的破產是否會危及日本金融體系的穩定。 他說,日本的金融監管機構———金融廳對此最有發言權。總的來說,由政府接管是一個積極步驟。地區性銀行問題的解決一直落后于壞賬和其他問題,但這個問題終于開始得到認真對待了。 盡管如此,納稅人也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1998至1999兩年間政府向足利銀行提供的1300億日元援助已被全部沖銷,這不能不說是個慘痛的教訓。 足利銀行破產,起因是日本政府以更嚴格的標準對其資產和資本加以評估,對此Hino表示歡迎。 人們長期以來認為,地區性銀行不會參與日本政府的銀行業改革,直到最近,審計師們還一直不愿對這些小型放款機構的賬目進行非常嚴格的審查。 但Hino指出,無論規模大小,所有銀行都應適用同樣的規定。因為他們身處同一個市場,面臨同等風險。 談到擬議中對一項規定的改革時Hino表示歡迎。改革旨在向瀕臨破產的放款機構注入公共基金方面,給政府提供更多的空間。他說,這會是一種良好的手段,但前提是日本政府必須精打細算。 他說,事情出現了180度的大轉彎。只不過半年以前,人們還在討論政府是否愿意在必要時注入公共基金的問題。他說,只要作足保障,在必要時注入公共基金應不會存在阻力。但有關方面必須對這種必要性作出非常明確的界定。 如果一家銀行在金融體系中不具重要地位,也就是說,它的破產不會危及體系的穩定,那么處理其破產案的方式應與其他破產案相同,這是市場機制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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