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8日,美國政府宣布,對中國向美國出口的針織布、胸罩和袍服三類紡織品實行進口配額限制措施,這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美國政府針對我國紡織品出口實施的首個特別保障措施。昨天,正在申城參加WTO多哈議程法律問題國際研討會的一些專家學者、企業界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美國政府對我紡織品出口設限,可能是2005年1月1日全球取消紡織品出口配額前,美國對我多種出口紡織品實行限制的一個試探“氣球”。
據市外經貿委計劃處處長鄭紅介紹,中國“入世”后,美國一度取消了這三類中國紡織品的出口配額。這一措施當然使我國這三類紡織品對美出口有所增加。不過從總量上看,去年上海這三類紡織品對美出口額僅5000萬美元左右,而全國也不過4.22億美元,因此美國此舉對上海向美出口紡織品影響不大。
上海WTO事務咨詢中心總裁助理高永富是反傾銷專家,據他分析,美國政府此舉的依據顯然不足。盡管WTO制定了《保障措施協議》,但進口增加和美國國內產業損害之間并無必然的因果關系。商務部條約法律司楊國華處長認為,WTO有關保障條款本身制定得不很嚴密,有空子可鉆。上海百業律師事務所徐天錫主任律師說,如果有人濫用保障措施,受害方往往缺少辦法。因為受害方向WTO提出申訴,希望通過WTO爭端解決機制化解沖突,但等到WTO作出裁決,時間往往已過去近2年,如美國鋼鐵案就是一個例子。等到WTO調查走完程序,已是保障措施實施的最后期限(一般2~3年),采取措施的一方因目的已達到而宣布撤訴,真正受到損害的就是我們自己了。
一些專家認為,美國現在舉起特殊保障的大棒,有可能是一種試探,即一方面看一看中方的反應,另一方面為今后進一步對中國出口商品設限作準備。鄭紅、鐘偉民分析說,雖然這次三類紡織品對上海出口影響不大,但誰知道下一步美國會出什么棋呢,我們對此應有清醒認識并采取相應的對策。
本報記者蔣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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