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布魯塞爾記者梁曉華
最近,德法意等歐盟主要國家采取措施,或推遲退休年齡,或減少帶薪休假,開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近期目標是按《穩定公約》要求,減少政府預算赤字,緩解歐洲經濟增長停滯和就業不足給社會保障帶來的壓力。
歐洲作為工業革命的先驅和工人運動的搖籃,社會保障歷史悠久,機制健全。近年來,由于歐洲經濟疲軟,加上就業不足,導致養老保險基金減少;另一方面,老齡化趨勢使養老金支付年限延長,加上醫療費用上升,造成各國社會保障資金嚴重不足。只有1000多萬人口的比利時,每年缺口就達20億歐元。
為此,歐盟于1998年就提出了簡化和協調各國社會保障機制的建議,旨在促進歐盟各國在社會保險與工齡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歐盟還提出,由于從2000年到2040年,歐洲領取退休金者將大幅增加,必須對退休金制度進行改革,并號召各國“共同面對未來挑戰”。2001年3月的歐盟斯德哥爾摩特別理事會提出,到2010年,55歲至65歲在職者的數量將達到其同齡人的50%。
歐盟目前50歲到64歲的在職者平均為同齡人的48%,而比利時只占同齡人的36.8%。比利時55歲以上還工作的人只有26%。其主要原因是,從上世紀70年代起比就實行鼓勵提前退休制度,以方便年輕人就業。企業老板為了節約工薪開支也不愿雇傭45歲以上者,導致富有工作經驗的階層人才流失。這不僅不能為社會創造財富,還增加了社會贍養的負擔。
為扭轉這一局面,歐盟正采取各種措施。比利時要求不雇傭45歲以上者的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保險份額,以鼓勵企業留用中老年人。奧地利已將養老保險交納的年限從40年延長到45年。只有達標者才能享受全額退休養老金。目標是到2017年禁止提前退休的現象。德國剛通過了大規模改革社會保障體制的法律,包括不再報銷掛號費等。總理施羅德表示,將采取措施限制提前退休。養老基金的構成也將發生變化,以增加個人承擔的部分。在法國,私營企業的工薪族必須工作40年才能享受全額養老金。到2008年,公職部門也將執行這一規定。法國還計劃到2012年將享受全額養老金的工齡提高到41年,到2020年提高到42年。
丹麥、西班牙、英國、荷蘭、葡萄牙、希臘等歐盟成員國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改革準備。應該說,這次社會保障體制改革,對歐盟的觸動是巨大的。但這次改革能否取得預期成果,使歐盟經濟重新獲得活力,人們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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