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將賠償該國公民在原蘇聯的儲蓄損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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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06日 12:53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5月6日電 根據2002年12月28日哈總統納扎爾巴耶夫簽署的《關于償還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居民儲蓄》的總統令,2003年政府將對1936-1940年出生的哈薩克斯坦公民在原蘇聯銀行的儲蓄損失進行賠償,這是賠償行動的一部分,整個計劃實施至2005年,預計將有700萬人得到賠償,本息總金額約0.9億美元。 按規定: 一、將對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公民在原《蘇聯哈薩克共和國儲蓄銀行》(現為開方式股份公司《哈薩克斯坦人民銀行》)所存的有效賬戶上的存款進行賠償。賠償款項為至1992年1月1日的存款。 二、國家拖欠《蘇聯哈薩克共和國儲蓄銀行》儲蓄余額的債務轉為國家專項賠償國庫券。 三、1992年1月1日的實際儲蓄余額按照1992年1月3日的外匯交易所比價(1:150盧布)折合成美元,在發行專項賠償國庫券當天按國家銀行的匯率換算成堅戈。 四、2003年對1936年-1940年出生的公民進行賠償,2004年對1941-1960年出生的公民進行賠償,2005年對1961-1991年出生的公民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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