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在德國被沸沸揚揚“炒”了兩年多的EM.TV媒體商業公司前董事會成員哈法兄弟涉嫌股市詐騙一案本月11日終于開庭審理了。該案是德國第一起新經濟領域企業管理者涉嫌股市詐騙的刑事案件,因此引起了德國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巨額股票變廢紙
EM.TV媒體商業公司在鼎盛時期曾經是德國新經濟股票市場上的大明星。哈法兄弟倆在擔任該公司的董事長和財務總監期間,公司不斷并購擴張,一度成為國際性的傳媒集團。但在2000年秋天,因交易不順和債務過高等原因,該公司股票價格狂跌,從每股最高價120歐元下跌到不足1歐元,引起投資者的強烈憤慨。哈法兄弟倆分別在2000年12月和2001年7月被迫辭職。
德國巴伐利亞州檢察院在庭審中指控哈法兄弟倆當年故意謊報EM.TV公司的盈利報告,將公司股票價格抬高,詐騙股市投資者的錢財。指控說,在2000年11月中旬之前,哈法兄弟都對外宣稱,該公司當年將盈利3億歐元,而實際上,該公司當年虧損了將近14億歐元。哈法兄弟倆在庭審中一直否認檢察院的指控,辯稱自己無罪。
11日,州立法院繼續開庭,并且傳喚了當年同哈法兄弟倆有密切商業關系的德國傳媒業巨頭基爾希集團的總裁和副手出庭作證。據悉,他倆的證詞對哈法兄弟很不利:EM.TV公司在2000年秋季同基爾希集團的幾宗巨額交易并未成功。當年11月,該公司已經陷入經營困難,高額的貸款利息更使公司不堪重負。而哈法兄弟當時卻對外隱瞞實情,宣稱公司經營狀況良好。
無例可循沒有經驗
據報道,這一案子已經使德國司法界陷入困境。首先,這是德國第一宗新經濟企業股市詐騙案,無先例可循,法官沒有經驗,況且德國有關金融市場的法規繁雜,法官找不到適用的法律。其次,今年7月1日剛剛生效的“金融市場促進法”雖然提高了對金融市場上詐騙行為的懲罰力度,但同時也提高了司法舉證的要求,加大了檢察機關起訴的難度。根據新法律,只有證明被告確實發布虛假財務報告影響了股市行情,才構成“欺騙股市罪”,對其行為的處罰才適用刑律。否則,按照新法律的規定,只是企圖欺騙股市的行為最多算“違法”,而不能算“犯罪”。
這只是一個開端
事實上,對哈法兄弟案的審判僅僅是德國打擊新經濟領域企業管理者違法犯罪行為的開端。據報道,今后陸續將有幾個電訊、傳媒和計算機軟件公司謊報經營業績欺騙股市投資者的案子開審。因此,德國媒體認為,哈法兄弟一案對這些案子具有很強的示范性。
目前,德國司法界也普遍意識到有效打擊股市犯罪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據悉,在金融中心法蘭克福市,1年前檢察機關就專門設立了重點調查股市犯罪的機構。德國各地檢察機關和法院已經決定對辦案人員進行相關的知識培訓,以應對新問題。
邵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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