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炯
近來,保險界大事不斷,一方面,保險法作修改并重新公布,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另一方面,保險業務外匯管理規定等一些具體操作層面的法規也紛紛推出。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為保險業的業務拓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支持。隨著保險法這部保險界根本大法的修訂實施,保險公司的經營行為也將隨之發生變化。而新修訂的保險法在強化保險監管、加強對被
保險人利益的保護方面作出的規定,也對保險公司、保險業務的風險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對于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問題,中國保監會裴光研究員認為,保險經營風險大體分為三大類,一是承保風險,二是保險監管風險,三是金融投資風險。從國際保險監管的發展趨勢看,現在有這樣幾個方面值得關注。
第一,償付能力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全球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監管正在由傳統的靜態監管向現代的動態監管轉變,正在由業務和財務分離監管向業務和財務一體化監管的方向轉變。
第二,產品監管的市場化傾向明顯。產品的市場化突出表現為保險合同和保險費率市場化,在放松保險條款和費率監管的同時,各國監管部門普遍加強了對保險投訴的監管和處理。
第三,混合監管體制正在建立。保險業發展的新動向就是混業經營。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產、壽險業采用子公司的形式相互滲透,二是銀行、證券、保險和投資之間相互滲透。為了適應混業經營的趨勢,解決混業經營所產生的問題,不少國家對保險法律和保險監管體系進行了改革,目的在于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管,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場波動對保險造成的風險。
第四,實行保險公司信息公開披露制度。向社會公開保險公司的信息越多,越能幫助投保人正確選擇保險公司以轉嫁風險,越能減少信息不對稱形成的市場失靈造成的經濟損失。此外,信息技術的推廣和運用速度的加快,以及注重依法監管是另兩大趨勢。
裴光稱,據估計,去年"9.11"事件后,全球保險業需要承擔大約300億美元的賠款支出,是迄今損失最大的人為災害。不過,業內人士表示,保險業不會因此而一蹶不振,有關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都已作好準備,應付這場將長達數年的理賠程序。保險業之所以能"處亂不驚",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對風險管理的加強,而再保險機制分散了風險,并集中了諸多保險人的力量。
目前正在積極申請在中國市場經營再保險業務執照的英國勞合社,因其擁有全球眾多營業許可的網絡和承保再保險業務,而成為全球保險市場上相當獨特的一員,而其對風險控制、管理的理解同樣也別具一格。其發展部長邵杰(JamesSutherland)日前在上海表示,為了找到應對大型復雜風險的承保能力,需要在一些不同的市場上拓展。而單個被保險人可能因沒有技術和網絡接觸多個市場,會轉向專業經紀人尋求服務。反過來,經紀人也會發現新的市場需求在不斷增加。從這一角度來說,國際化的運作在分散風險方面,再次體現出了其獨特的優勢。
對風險管理的高度關注,現在已成為保險公司的熱門話題。無論是監管部門,還是保險公司,無論是境內機構,還是境外保險組織,為了應對全球化條件下的風險管理,都在努力尋求新的模式,新的應對方法。
正如中國保監會新任主席吳定富在接受采訪時所言,目前,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結構已發生了深刻變化。從外部環境看,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市場機制作用日益增強,尤其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我國對外開放和與國際接軌的步伐進一步加快,面臨的挑戰日益增多。從內部結構看,保險市場主體大量增加,業務規模迅速擴大,保險產品的品種日益豐富。在此背景下,對保險法進行修改完善,是保險市場發展和進一步改革開放的必然要求。
從這次保險法修改的具體條款看,加強對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強化保險監管,是其中很重要的指導思想之一,而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強化風險管理是做好保險服務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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