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瑛
目前,美國參議院議員保羅·薩班斯提出的有關財會業改革具體辦法的議案受到一些人士的積極倡導,輿論界有評論認為,這一議案具有一些實質性的新內容。
薩班斯提出的這條議案名為《2002年上市公司財會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歸納起來
,這項新的議案有兩大特點:一是建立一個強有力的體系來監管上市公司的審計業務,二是禁止財會人員為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提供審計和咨詢服務。就是說,審計人員必須有明確單一的工作職責,如果負責審核公司的財務,就不能兼職為公司管理人員提供財務咨詢。
薩班斯議案還有其他具體細節,例如,建立一個獨立的審計監督委員會,代表公眾的利益,而不是財會行業的利益。委員會成員5名,其中有兩名必須具有公證會計師的背景。另外,這5名成員必須是全職人員,不允許在別的行業兼職,更不允許從財會公司拿取好處。此外,這個審計監督委員會的運轉資金來源不增加納稅人的負擔,而是規定上市公司要交費。就是說,上市公司今后要自己掏錢接受監管。在確保財會人員進行獨立和有效的審計工作方面,除了規定財會人員在為一家上市公司做審計工作的同時不能再為同一家公司提供有利可圖的咨詢服務以外,還規定上市公司將由審計委員會而不是公司管理人員來任命和監督審計員,并負責制訂報酬多少。
該議案出臺目的是堵住財會行業出現的漏洞和空子。從去年到現在,美國的金融市場被連續不斷的金融丑聞所困擾,股票指數不斷下跌,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受到極大損失。從這些財務丑聞來看,一些財會人員沒有履行其本身的職責,或同公司管理人員串通一氣、共謀好處的事例不少。
薩班斯議案已于7月8日在美國參議院進行討論,對該議案的看法和意見在討論中已更多地反映出來。從這條議案的提出到目前引起的一些反應來看,美國國內已經在積極醞釀改革財會行業的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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